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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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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0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19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城市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供货及安装(第一标段)中标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市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供货及安装(第一标段)

2.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价:14961.3166万元

5.总工期:550日历天

6.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

7.项目内容:城市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供货及安装第一标段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歌剧院、戏剧场舞台机械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二、此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06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11月18日- 2021年2月22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4)。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1月17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购买了2,000万元的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0-060)。

该理财产品于2021年2月22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 2,000万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18.03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