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2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1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87,658,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762%,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586,656,5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03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00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3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86,0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95%。

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86,658,3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8%;反对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8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546%;反对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王铮铮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1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2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73.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70,593,772股减少至1,346,857,772股,注册资本将从1,370,593,772元减少至1,346,857,77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中炜

4、联系电话:010-62071047

5、传真号码:010-82809807-1115

6、电子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