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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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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1-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7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能国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2日与控股子公司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能东莞”)、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称“中行东莞”)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1”);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能大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称“中行南京”)和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原协议2”),用于规范201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概述

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案的公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20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算。此后,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共计转出127,206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已陆续将其中的28,25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拨付至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8,95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公告。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公司将原广东分公司、江苏分公司改制成为全资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广东”)和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江苏”),并由华能广东直接持有华能东莞80%的股权,由华能江苏直接持有华能大丰100%的股权。拨款路径分别为由公司经由华能广东拨付到华能东莞及由公司经由华能江苏拨付到华能大丰。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华能广东、华能东莞、中行东莞、中信证券五方经友好协商于2021年4月1日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1”)。《补充协议》1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华能广东在中行东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70474272174,该专户仅用于“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原协议1项下权利义务关系不变。本《补充协议》1与原协议1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同日,公司、华能江苏、华能大丰、中行南京、中信证券五方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华能江苏在中行南京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75475941863,该专户仅用于“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原协议2项下权利义务关系不变。本《补充协议》2与原协议2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