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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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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

注册会计师人数:36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149.9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

上年度(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晓蓉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启海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澳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均为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和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等相关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围绕战略发展规划方向,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指引,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果。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全体董事自觉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2020年度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40,443,686.03元,比年初增加1,136,226,496.16元,增长281.09%;公司负债总额129,453,569.35元,较年初减少19,899,612.32元,下降13.32%;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410,990,116.68元,较年初增加1,156,126,108.48元,增长453.62%。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8,367,273.31元,同比增长18.66%;营业利润164,860,466.38元,同比增长43.76%;利润总额166,079,462.31元,同比增长44.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659,347.24元,同比增长44.07%。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0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8,346,667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1,829,673.6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6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8,838,0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40,443,686.03元,比年初增加1,136,226,496.16元,增长281.09%;公司负债总额129,453,569.35元,较年初减少19,899,612.32元,下降13.32%;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410,990,116.68元,较年初增加1,156,126,108.48元,增长453.62%。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8,367,273.31元,同比增长18.66%;营业利润164,860,466.38元,同比增长43.76%;利润总额166,079,462.31元,同比增长44.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659,347.24元,同比增长44.07%。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0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8,346,667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1,829,673.6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8,838,0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