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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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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版)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21年6月16日(T-3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收到5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33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0,859,350万股,报价区间为11.54元/股-51.28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核查,有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4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的部分。

有3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9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2”的部分。

无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上述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50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206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27.13元/股-51.28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733,51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序号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购,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6.23元/股(不含36.2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6.2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17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6.23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17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6月16日14:53:25.348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6.23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17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6月16日14:53:25.348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剔除244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1,06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74,1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0,733,510万股的10.007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72家,配售对象为10,144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9,659,3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138.45倍。

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2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6.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5.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44.88亿元,根据大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7036号),发行人2019年、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3,507.02万元和53,898.19万元,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按剔除原则剔除之后,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报价不低于发行价36.22元/股的4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980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拟申购数量为9,512,91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075.71倍。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

本次初步询价中,2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4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6.22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46,43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2021年6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47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市盈率平均值不包含EPS为负数的凯利泰。

注2:表中数据以可比公司T-3日的股本计算。

注3:爱康医疗、春立医疗人民币收盘价为港币收盘价*汇率计算,2021年6月1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港元对人民币0.82544元。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6月16日(T-3日)

本次发行价格36.2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6.88倍,低于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以及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41,414,20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0.35%,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070,71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9.49%。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656,543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8.49%。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414,167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3,754,657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37%;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3,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6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33,757,657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22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2.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1,773.74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38,228.49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1年6月2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6月2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1年6月22日(T+1日)在《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

(1)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战略投资者名单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战略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签署相关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1年6月18日(T-1日)公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二)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的主要合作内容

(1)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投资”)

发行人与国鑫投资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加强双方在区域和产业链的战略协同。国鑫投资及上海国际集团体系下在长三角地区布局了多家与威高骨科具有协同效应的相关企业。上海国际集团体系过往投资企业,包括了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大健康云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来国鑫投资可通过上海国际集团体系协调被投企业在医疗大健康领域与威高骨科进行具体业务合作。

②财务融资方面,上海国际集团是国务院批准的五家金融控股公司模拟监管试点单位之一,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也是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上海票据交易所等要素市场的发起人,拥有上海国资系统内最大的产业基金集群。国鑫投资可通过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协调其参股的浦发银行和上海农商行等,与威高骨科建立合作关系,为威高骨科及其上海子公司在上海的信贷、抵押融资、增信等活动提供品质服务。

③上海为威高骨科业务重点发展及布局地区,威高骨科在上海设立了两家子公司威高(上海)骨科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借助上海的人才优势重点布局创新业务。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重要的金融国资平台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将有利于协调上海市属国有资源与威高骨科在上海地区开展业务合作。

④共同推进大健康领域的投资合作。上海国际集团旗下设有一系列较大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并投资布局了诸多医疗大健康领域优质企业。双方共同探讨发挥威高骨科及威高集团在大健康领域的产业链优势,结合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投资资源,在大健康领域进行投资并购合作,每年向威高骨科推介不少于2个相关优质投资并购合作机会,为威高骨科培育新的增长点。

⑤为深化战略合作,在该协议框架下,双方可视具体合作项目或活动的实际情况,优先给予对方相应的战略支持,以提升双方整体战略协同竞争力。

(2)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投资”)

发行人与通用投资的战略内容主要包括:

①通过共建高水平骨科诊疗体系助力威高骨科提高市场份额及产品迭代创新:充分发挥通用技术集团优质医疗资源及管理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依托遍布全国的央企医疗机构网络,结合威高骨科一流创新产品,打造覆盖全国的高水平骨科诊疗体系,在巩固威高骨科在脊柱、创伤类植入产品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关节类植入产品的市场份额的同时,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微创外科、3D 打印领域的产品,加大创新性医用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提升创新能力。

②推动骨科医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双方合作建设、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对接,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推动威高骨科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和应用。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产品临床试验及应用,抢占医学科技革命制高点,持续丰富、优化产品管线,更好地为骨科患者提供高品质、适用性强的骨科植入医疗器械产品。

③共同推动骨科植入产品的进口替代,降低医患成本:我国骨科植入医疗器械的市场需求长期保持较高增速,威高骨科亟需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以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缩小与外资巨头的规模差距,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双方作为国内医药医疗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将共同促进国产骨科植入医疗器械的进口替代,改善国内市场对于进口产品的过度依赖,降低我国患者的医疗成本,更好地服务包括患者、医院、企业在内的广大群体。

④加强国际贸易合作,保障原料进口和产品出口:威高骨科的核心原材料有一部分来自境外供应商。由于国际政治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进口原材料供应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况,可能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通用技术集团将发挥过去几十年国际贸易的经验和丰富的经销渠道,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努力配合威高骨科,保障原料进口和产品出口,完善营销网络,增加物流配送能力,持续提升威高骨科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

⑤通过海外并购增强核心竞争力:威高骨科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领域的技术研发,建立了完整的、自主的技术体系,成为国内有能力研发和专业生产多类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的主要企业之一。通用技术集团有着丰富的海外渠道,未来可以和威高骨科一道,通过海外并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22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150,002.23万元。依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在10亿元以上、但不足2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华泰创新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1,656,543股,获配金额59,999,987.46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6月25日(T+4日)之前,依据华泰创新缴款原路径退回。

其他战略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获配股数6,000,000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6月25日(T+4日)之前,依据其他战略投资者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华泰联合证券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已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业务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详见2021年6月18日(T-1日)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三)战配回拨

依据2021年6月10日(T-6日)公告的《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8,070,71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49%,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656,543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8.49%。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414,167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华泰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9,980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为9,512,91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申购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6.22元/股;申购数量应为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2、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申购记录的,以其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备案。

5、网下投资者在2021年6月2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21年6月10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1年6月23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1年6月2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初步询价时申报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1年6月23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6月23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总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发行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88161,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88161”,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申购平台或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21年6月25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上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21年6月23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大于其应缴金额的,2021年6月25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24日(T+3日)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总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总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2021年6月23日(T+2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2021年6月24日(T+3日)进行摇号抽签。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其他业务。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6月25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36.22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威高申购”;申购代码为“787161”。

(四)网上发行对象

1、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且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21年6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6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3,000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21年6月21日(T日)9:30-11:30,13:00-15:00期间将10,003,000股“威高骨科”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21年6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1年6月17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6月2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申购单位为5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10,000股。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6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6月21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年6月21日(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由上交所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6月21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6月2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可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22日(T+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6月2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23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6月2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6月2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1年6月24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截至2021年6月24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1年6月25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6月25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还应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配售对象使用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划转。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文智

联系电话:0631-5788900,0631-5788909

传真:0631-5660958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571

传真:010-568395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发行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