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6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44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公司对年报问询函中的问题逐一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0亿元,同比增长26.6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04亿元,同比增长26.89%。主营业务包括礼赠品供应、促销服务和新媒体营销,礼赠品供应业务实现收入11.37亿元,同比增长15.06%;服务业务(促销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27亿元,同比增长12.09%;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亿元,同比增加42.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亿元,同比增加43.05%。

(1)请你公司根据具体主营业务的行业发展情况、业务模式、客户稳定性、市场占有率、核心竞争力等,详细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回复:

公司自2014年以来,收入和利润连续7年持续增长,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24.27%;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28.53%;最近3年收入和归母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7.58%和32.06%。2020年,公司收入增速26.65%,归母净利润增速42.03%。收入和利润增幅较高,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一、市场容量大且充分竞争,公司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能够有效增加客户并获得订单;二,业务模式成熟稳定,大客户服务模式下规模效应明显,费用不随收入同比例增加。具体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服务,聚焦于礼赠品创意设计和供应、数字化营销服务和新媒体营销。公司主营业务包含三部分:(1)为客户供应礼赠品,包含方案创意策划、礼赠品设计研发、采购和销售,收入体现为礼赠品销售收入;(2)为客户提供营销服务,在移动端开展促销活动、开发和运营礼赠品电商平台,包括经销商渠道管理电商、礼品集中采购电商、会员积分礼品电商等,以及相关的仓储物流,收入体现为促销服务收入;(3)新媒体营销业务,向品牌客户提供基于网红媒介的营销服务,包括广告策略、创意、内容、投放、效果分析等。

上述业务的商业模式是B2B模式,公司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客户向公司支付货款或服务费。

2、行业发展情况和市场占有率

整合营销是市场营销的一种形式,向客户提供市场营销方面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在品牌传播、新品推广、拉动销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影响用户心智、促成购买等方面的需求。营销费用是企业销售费用的一部分。本公司的客户以消费品生产企业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主,本公司客户面向消费品零售市场和金融市场。因此,从需求端来看,整合营销的行业发展在宏观上与经济周期、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等存在相关性,企业微观效益则与客户数量和质量、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关。

从宏观经济看,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对国内消费的倚重越来越大,消费占GDP比重在2011年-2019年期间平均为53.4%,2020年达到54.3%,但与发达国家70-80%相比还有上升空间。(摘自中新经纬1月18日报道《近年最高水平!2020年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重达54.3%》

)因经济增长不平衡而产生、在新冠疫情中更进一步的逆全球化浪潮促使中央出台更多拉动内需和国内消费的政策和举措,总体上利好国内消费市场。2020年疫情有效控制后,随着我国经济运行稳步恢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度逐季回升。公司2020年分季度数据与此方向一致,一季度收入同比增长8.38%,归母净利润下降26.85%。客户需求在第二季度开始反弹,各家为了完成全年销售预算任务加大了营销物料和广告的投放力度,这个形势一直持续到2020年末。公司业务量的变化趋势与宏观经济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礼赠品和新媒体营销分别面对万亿和千亿级市场,公司的业务规模在其中占比不到1%,与市场容量的天花板距离尚远,发展空间还很大。公司收入和利润与市场占有率变化的关系不大。

3、客户稳定性

to B业务模式的特点是用优质服务黏住客户,进入一个客户之后可以持续服务多年。从企业微观层面看,公司客户稳定度较高。自2014年以来,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留存率100%。2018年以来,公司新客户开拓和腰部客户挖潜成效显著。公司近年来着力开发金融行业客户,于2019年实现订单突破,2020年业务量初具规模,2019年和2020年,金融行业客户的收入贡献分别为16,975.08万元和31,488.26万元;公司加强对腰部客户的服务响应,扩大在腰部客户的份额,腰部客户收入贡献提升较大。礼赠品供应和促销服务业务上,收入贡献 1千万元以上的客户从2019年的19个增加到2020年的24个,且其平均收入贡献从4,903.21万元提高到8,359.05万元;2020年第十大客户贡献收入4,500万元,在2019年可以排进前五。新媒体营销业务上,收入贡献100万元以上客户总量从2019年的39家增加到2020年的58家,且其平均收入贡献从684.31万元提高到874.57万元。新客户引入和腰部客户的收入贡献总量提升,有力推动了公司收入和利润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品牌增长情况如下:

4、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礼赠品行业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由创意设计、大品牌客户服务经验、供应链资源、大订单采购垫资能力等,跟同行业非上市公司相比还有合规优势,在大品牌、银行保险国有企业等客户的供应商竞标中有较多赢标机会。

公司新媒体营销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是兼具策略创意、内容制作、媒介资源、垫资采买能力,在同行业竞争对手中,具备以上综合能力的公司不多,因此进入新客户并赢标的效率比较高,在手客户的黏性很强。在媒介方面,公司积极构建流量矩阵,整合媒介资源。媒介供应商主要为微博、微信、抖音、快手、B站、知乎、小红书、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国内知名MCN机构。目前公司与超过500家供应商紧密合作,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具创意、更具传播效果的营销服务。加之沃米优选作为供应商管理系统,可以有效为公司在媒介管理、筛选方面提供智能支持,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礼赠品(促销品)销售等产品销售业务,请详细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的产品销售业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等,是否属于贸易类业务,并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是否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是否存在你公司供应商指定客户、你公司客户指定供应商或供应商为你公司介绍客户、客户为你公司介绍供应商等情形;你公司是否负有向客户销售商品的首要责任,并结合相关收入确认政策说明相关会计处理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相应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答复:

1、业务模式

公司礼赠品(促销品)供应业务模式为:公司根据客户市场营销活动、经销商及会员奖励活动等涉及礼赠品的项目需求和经费预算,为企业客户定制礼赠品解决方案,包括以下具体流程:

(1)采购模式

A. 公司通过招标和评审获得客户的礼赠品供应商资质,与客户签订礼赠品供应框架协议,框架协议通常约定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内容、交付方式、货款/费用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等;

B. 客户为每一次促销活动或每一年度经销商和会员奖励礼品库招标,公司根据招标要求策划礼赠品方案、设计开发产品并向客户报价投标;

C. 方案中标后,公司向生产商下单采购,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产品经第三方质检后交付给客户,客户签收后公司确认收入,随后按框架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付款。

(2)销售模式

公司礼赠品(促销品)销售采用“创意设计+外采”的业务模式,创意设计阶段不直接产生收入,外采的产品通常由工厂或品牌商根据公司设计的样品开模定制生产,最终公司通过产品销售形成盈利。

公司礼赠品销售业务,销售模式为向客户销售公司提案中标的商品,商品定价方式为成本加成,成本为公司向产品供应商(生产商或品牌商)采购产品所支付的采购款,公司对多家供应商比价后确定;加成率则综合考虑客户本次营销活动预算、订单规模、报价策略(成熟客户加成率依照惯例,开拓阶段的新客户适当放低利润率以提升份额)、竞争对手报价策略、客户账期等因素后综合考量确定。

(3)盈利模式

该项业务的产、供、销模式与贸易企业有相似之处,都是承接客户订单再外采,赚取采购和销售的差价。但区别是,公司的产品大多为客户定制设计开发,获得订单的前提是产品提案和设计方案中标,客户在收到各家礼赠品供应商的提案前,并不确知本次营销活动将选用什么方案和产品,生产商在接到产品设计图样前,也不确知要生产什么。公司的业务核心是把创意设计和采购管理整合为礼赠品解决方案提供给客户,虽然财务形式为产品销售,但贯穿业务链始终的是营销服务。

公司是终端需求客户和上游供应链(工厂/品牌商)的联接点,客户和供应链都是公司的核心资源,每张订单的报价和采购成本都是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存在供应商为公司指定或推荐客户的情况,也不存在客户为公司指定或推荐供应商的情况。

2、与可比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礼赠品销售行业目前尚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因此选取与公司礼赠品业务类似的百货商品零售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公司均为自营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与零售行业上市公司自营业务一致。

3、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综上,公司礼赠品(促销品)销售专注于创意设计、客户开发等环节,生产环节外包给供应商,为客户提供不同品类的礼赠品(促销品)。销售礼赠品(促销品)公司向客户承担转让商品的质量瑕疵等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并且公司有权自主决定销售商品的价格,因此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该商品的控制权,公司为销售商品交易的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零售行业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一致。

(3)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上线“元隆有品”电商平台,请补充说明你公司2020年度电商业务模式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商模式的运营情况、推广方式、主要交易内容、结算方式、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电商推广费用(如有)、客户的平均消费、地域分布、物流费用及相关会计处理,并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形,以及电商模式下退换货的金额占收入的比例,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答复:

为充分发挥公司的供应链资源优势和创意创新能力,面向国有企业不断增长的采购阳光化、电商化、平台化的市场需求,公司2020年制定了发展企业集采电商业务的战略。2020年12月,公司上线“元隆有品”电商平台。“元隆有品”是一个企业级电商平台,为客户提供电商解决方案。公司为每一家客户提供定制型平台合作方案,可以为客户提供完整的集采系统,也可以将客户系统与“元隆有品”平台实现对接,并由元隆有品统一运营。解决方案包括员工福利礼品、会员商城、行政办公物料集采等。“元隆有品”平台为客户提供全品类供应链,定制化设计产品、自有品牌和IP产品、智能化数据分析,企业管理后台,提供全覆盖API对接各大主流电商网站。其中,全品类供应链主要包括:生活用品、数码产品、运动户外、办公用品、衣帽服饰等。

“元隆有品”电商平台的业务模式分自营和赋能两类:自营类为公司进行产品采购和产品销售,销售和采购价差为公司收益;赋能为平台搭载其他礼赠品公司或经销商,为其提供平台(方案、运营、支付)支持,根据其发生的交易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元隆有品”电商平台在2020年末上线试运行,2021年开始参与市场招标并陆续签约国家电网(爱如电平台)、深圳市政采(深圳交易集团电子商城)、青海省政采(青海政府采购网)、国铁物资部(国铁商城)、国美电器(国美企业购)、民生银行(民商智慧平台)等。“元隆有品”电商平台在2020年尚未产生收入、未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和利润,不涉及会计处理。

(4)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贵金属和特许产品收入8,430.6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贵金属和特许产品业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类型、产品来源、主要客户情况、单件产品的金额、销售产品数量等,并进一步说明收入确认相关政策,相关会计处理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相应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答复:

贵金属业务是公司自主创意设计、委托加工和销售以黄金、白银为原材料制成的工艺品的业务,或自主采购销售上述产品。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所需的黄金和白银原料,委托专业黄金白银加工厂进行加工制造,或采购金银纪念章/纪念币等产品,通过银行、商场的渠道进行销售。

特许纪念品业务是公司通过大型赛会或主题活动取得特许经营资质并向相关组委会缴纳特许经营权费,自主创意设计、委托加工和销售印有赛会或主题活动标识的特许纪念品的业务。近两年,公司获得的特许项目资质是2019年北京世园会,2021年成都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特许生产商、特许零售商。公司创意设计的特许纪念品主要在上述赛会或主题活动举办期间,通过组委会授权的特许销售渠道销售给广大购买者。

公司贵金属和特许产品业务主要产品类别、货品来源、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公司销售贵金属主要通过银行和百货商场渠道销售,其中: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系银行贵金属部门或柜台现场销售,终端客户付款给银行,公司每月根据销售清单与银行进行对账结算确认收入。通过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为买断式代销方式,公司在收到对方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公司2020年度的销售特许项目产品主要包括:贵金属、挂饰、毛绒和徽章等冬奥会相关产品和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定制的吉祥物周边产品。特许项目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情况与贵金属银行渠道销售模式一致;北京赛特奥特莱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为公司在该商场开的直营店销售,结算方法和收入确认与银行渠道销售相同。

特许项目目前尚无同行业上市公司。贵金属销售同行业上市公司“金一文化”的收入确认具体政策为:“零售在公司产品交付予客户时开具销售清单后确认收入;代销分为买断式代销和手续费式代销,公司根据代销商提供的代销清单确认收入。”与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一致。

综上,公司的贵金属和特许产品业务收入主要通过银行或商场渠道销售或自营销售,产品来源为外购或委托加工。公司为该类商品销售交易的主要责任人,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该商品的控制权,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一致。

(5)详细说明你公司促销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等,并说明促销业务收入确认的政策及依据,是否涉及销售返利,如是,请补充说明返利的金额、主要返利方、以及返利的会计处理;

答复:

公司促销服务主要包括:仓储、运输、数字化促销服务、客户活动服务。促销服务以服务提供完成、客户确认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具体而言,仓储服务是在服务提供完成后,根据经客户确认的仓储面积及计费标准,确认收入实现;运输服务是在物流运输劳务提供完成后,根据经客户确认的运输业务对账单,确认收入实现;数字化促销服务是在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内容完成后,根据经客户确认的服务业务对账单,确认收入实现;客户活动服务是在客户指定服务内容提供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实现。

公司促销服务收入结构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促销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客户活动服务、数字化促销服务、运输、和仓储,未涉及销售返利。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6)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2)、(3)、(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经核查,本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于礼赠品(促销品)销售业务、“元隆有品”电商平台业务、贵金属和特许产品业务以及促销服务业务的回复说明,与其在执行元隆雅图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2.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9408.52万元,同比减少3.20%,管理费用4863.29万元,同比增加26.04%,研发费用8684.90万元,同比增加40.59%,请你公司:

(1)结合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及其变化、人均薪酬等,对比同地区公司或可比公司管理费用情况等,分析说明管理费用与公司收入变动是否匹配;

回复: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项目构成、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合管理人员人数及人均薪酬分析管理费用中的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注:北京当地平均工资数据取自薪酬网。

如上表所示,公司非关键管理人员平均薪酬略高于北京地区平均薪酬,处于合理水平,管理人员增加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相匹配。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如上所示,公司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是业务拓展管理人员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费用增加与收入规模相匹配,较为合理。

(2)结合你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详细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小幅下降的原因,与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经营业绩的变化趋势是否匹配;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项目构成、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运输费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列示,如调整可比期间2019年度列报口径与2020年度一致,销售费用总额同比上升14.42%,营业收入同比上升26.65%,销售费用变动趋势与收入增长相匹配。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高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可比公司中蓝色光标收入较大所致。销售费用的变动与公司经营业绩变化趋势一致。

(3)说明各研发项目所处研发阶段及累计研发投入情况,研发费用主要支付对象,并结合研发费用资本化、费用化标准,说明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

1、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研发费用按项目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研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研发和委外研发两种方式,前者主要支付对象为职工薪酬,或者主要支付对象为委外研发的主要供应商上海雪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规定:“企业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研发项目支出均为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不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均予以费用化。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依据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文件、研发过程记录、研发人员薪酬及其他费用计提分配表、样品领料单、委外研发合同及付款凭证、研发项目完成的结案文件等。公司研发费用账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具体会计政策,具有合理性。

(4)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回复说明,与其在执行元隆雅图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3. 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5.4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7.18%,占净资产的65.18%,占比较高。请你公司:

(1)说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的催款措施、相应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的情形,并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公司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上表:

如上表所示,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北京恒信玺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18.30万元及其他23家零星销售客户共计63.59万元在2019年以前就因无法收回全额计提。2020年度金额与2019年金额差异0.12万元,系其他中的客户Nokia UK Limited外币应收账款折算差所致。因此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的情形,交易对方均为非关联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以及同行业公司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原因;

1、业务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服务,聚焦于礼赠品创意设计和供应、数字化营销服务和新媒体营销。公司主营业务包含三部分:(1)为客户供应礼赠品,包含方案创意策划、礼赠品设计研发、采购和销售,收入体现为礼赠品销售收入;(2)为客户提供营销服务,在移动端开展促销活动、开发和运营礼赠品电商平台,包括经销商渠道管理电商、礼品集中采购电商、会员积分礼品电商等,以及相关的仓储物流,收入体现为促销服务收入;(3)新媒体营销业务,向品牌客户提供基于网红媒介的营销服务,包括广告策略、创意、内容、投放、效果分析等。

公司主要从事的礼赠品销售业务及新媒体营销业务存在较强的节假日特征,客户通常在节假日期间进行大规模促销。由于双十一、双十二、圣诞、元旦的促销是客户进行促销活动的主要周期,因此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应较高。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值,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主要是客户促销周期影响所致,符合公司业务性质及行业特征,具有合理性。

(3)结合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期后还款情况及信用情况,评估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并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公司主要客户(前五名)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账龄均在6个月以内。经检查截至2021年6月8日的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期后回款总额占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96.27%,公司主要客户均在合同约定的账期内回款,客户信用情况良好,坏账风险较小。

与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情况对比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客户信用特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的回复说明,与其在执行元隆雅图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4. 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预付账款8,933.61万元,较期初增加233.88%,截至报告期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5,687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63.66%。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结算模式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公司礼赠品供应业务和新媒体营销业务均为B2B业务模式,需根据客户下给本公司的订单向供应商采购产品或媒体(主要是网红博主)的广告位。无论是礼赠品还是新媒体广告,都随每次营销活动的具体方案而变化,因此本公司储备了庞大的礼赠品供应商和媒介供应商库,而且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开发新的供应商。由于与单个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不高,而且供应商以工厂、MCN机构为主,自身资金相对紧张,本公司向其下单的定制化产品也不具备可复用性,因此供应商往往要求本公司下单时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或广告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2,675.66万元和8,933.61万元,2020年同比增长6,257.95万元,增幅233.88%,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1、新媒体业务期末预付账款余额1,771.41万元,主要为预付小红书、B站等媒体机构的春节投放款。期末余额同比增加1,594.89万元,增加较大主要是由于新媒体收入规模增速较快、节假日集中投放。。

2、公司新增文化酒开发及五粮液酒经销业务,2020年末向五粮液集团订购第八代普通五粮液和五粮液“八方来和”酒,形成期末预付货款余额3,854.33万元,该项业务为2020年新业务。由于品牌酒类厂商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需要预付货款才给与供货,故形成较大的预付款。

3、其他增加主要为促销品和促销服务预付款增加,为随业务增长而正常增加。

综上所述,本公司2020年末预付款项增加均为正常开展业务所致,符合各类业务特点,具有合理性。

(2)补充报备按预付款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内容、款项性质、形成时间、结算周期,并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合同内容等,说明你公司预付款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商业惯例。

回复:

按预付款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上述款项中,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款项为2020年新增的文化酒开发及五粮液酒经销业务,期末向五粮液集团订购第八代普通五粮液和五粮液“八方来和”酒形成的期末预付货款余额。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超电(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新媒体业务小红书、B站投放预付款,上海黄金交易所款项为公司冬奥会特许贵金属业务形成的采购黄金款项。上述款项均为公司正常业务款项,与合同条款规定一致。根据上述(1)项的解释说明,上述预付款项与公司的业务模式相符,符合商业惯例。

5. 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375.80万元,其中,押金和保证金余额1,102.76万元,往来款项203.66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押金保证金的形成原因和具体内容;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押金保证金主要为北京、上海、深圳办公室的房租押金,公司租赁的仓库押金,以及客户的业务执行保证金等,均为正常业务经营发生,欠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押金及保证金具体明细及形成原因见下表。

(2)补充说明上述往来款项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发生金额、交易对方与你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主要日常业务及办公周转借款等,均为正常业务经营发生,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欠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

往来款项具体明细及形成原因见下表。其中深圳市地桓商贸有限公司、艾瑞普物流两家公司款项欠款时间较长,收回困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中,你公司对育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76.31万元,账龄三年以上,请你公司说明未对前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的原因。

回复:

期末余额中,公司对育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76.31万元,该款项为公司北京办公室房租押金,该公司为北京办公室物业的出租方,目前正常租赁,房租正常缴纳,相应押金不存在减值迹象,故虽然账龄三年以上,也未对前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6. 年报显示,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999.45万元,同比增加49.74%。请你公司说明主要政府补助的收到时间、发放主体、发放原因、相关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并说明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就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0年度政府补助总额999.45万元较上年增加49.74%的主要原因系增值税加计扣除形成的收益增加所致。

根据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该文件元隆雅图的下属子公司隆中兑、上海祥雅、谦玛信息、苏州沃米、谦玛网络、匠谦科技、上海霏多等2020年度共加计扣除473.24万元,较2019年度加计扣除金额151.53万元增加321.7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2019年度“动漫北京”特色文创产品设计制造服务平台项目”在验收当期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外,其他项目相关文件均无验收等条件约定,均为与收益相关且补充当期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的项目,因此公司于收到当期确认收益,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具体会计政策。

2、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44号: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规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可能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府补助适用本格式。

上述政府补助,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定义并确认的政府补助;上述重大影响,是指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公司政府补助单笔金额较小均未满足上述需单独信息披露的条件,因此公司不需要对政府补助单独披露,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3、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于政府补助的回复说明,与其在执行元隆雅图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7. 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29亿元,其中库存商品余额9,368.80万元,合同履约成本2,759.2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为553.80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存货具体类别、库龄和成新率、市场需求、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回复: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劳务成本)等,存货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存货具体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原材料: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金银材料,库龄均为1年以内,主要用于加工贵金属或冬奥会特许产品。跌价准备测算具体方法:根据计划加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加工费、减去贵金属交易手续费及相关税费的金额为可变现净值,低于原材料成本金额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出商品:公司发出商品根据客户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可变现净值,低于发出商品成本金额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本:公司合同履约成本(2019年度为“劳务成本”)主要是促销服务和新媒体服务项目前期投入的成本,待相关项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跌价准备测算具体方法:根据项目对应的合同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服务费、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为可变现净值,低于项目成本金额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公司库存商品品类较多,原则上根据库存商品的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为可变现净值,低于库存商品成本金额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外,对库龄较长已过保质期残值极小的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按库龄结构列示如下:

如上表所示,期末库存商品库龄在1年以内占比为76.36%,3年以上占比仅为0.92%,公司库存商品成新度较好。计提跌价准备总额553.80万元,占库存商品总额的比例为5.58%。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合理、计提金额充分。

(2)说明你公司报告期末合同履约成本较高的原因,并补充说明合同履约成本的明细情况,包括合同相关方、交易背景、主要条款及各方的履行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公司合同履约成本(2019年度为“劳务成本”)主要是促销服务和新媒体服务项目前期投入的成本,待相关项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所属项目明细较多,单个项目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核算促销服务和新媒体营销服务前期投入的成本,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应当做为一项资产确认,待对应项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第四章 合同成本、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综上,2020年度公司促销收入同比增长12.09%、新媒体营销服务收入同比增长74.46%,报告期末合同履约成本较高的主要原因系收入规模增长所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于存货及其减值准备的回复说明,与其在执行元隆雅图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