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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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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就该事项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257.5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促进新能源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启动公开发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47,558.6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2,441.35元(不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61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金额及预先投入情况

在本次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

截至2021年6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拟置换金额2,257.52万元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内容的规定。

四、会计事务所专项鉴证情况

根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与要求,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6月23日出具了《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F10764号)。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57.52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57.52万元。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3,000万元,用于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启动公开发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47,558.6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2,441.35元(不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61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轮”)实施。

三、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情况

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本次公司拟向上海银轮增资人民币23,000万元,全部用于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上海银轮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2020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1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增资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促进上海银轮新能源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事项,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促进新能源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增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增资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促进新能源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1,664股,每股发行价格9.0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814,992.64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12,974,669.87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07,840,322.77元,再扣除会计师费、验资费、律师费用合计1,9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40,322.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841,962.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706,782,285.2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14日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36号)。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启动公开发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47,558.6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2,441.35元(不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6月15日出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61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短期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灵活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内部采取的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与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选购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