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7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5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临时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重达路58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如果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配股的除权事项,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所确定的配股除权原则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337,837,837股(含337,837,837股)。在前述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94.71万元(含350,094.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确保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编制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编制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编制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与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等;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4)决定并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5)签署、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8)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9)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止、终止等);

(11)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其正式书面授权的董事,决定、办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

公司拟新增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蜂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萌萌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合计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5,390.00万元,新增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变更为216,80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文彬先生在过去一年曾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网络”)的总经理,且菜鸟网络与阿里网络、上海德峨、浙江菜鸟、上海蜂耘、盒马网络、萌萌春及浙江纬韬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定王文彬先生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由梁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郭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1、梁波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早期主要在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工作;2010年至2015年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担任高级财务专家职务,期间重点参与阿里巴巴B2B及农村淘宝等业务;2015年至2017年任职于蚂蚁金服,担任高级财务专家职务,期间重点参与支付宝业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浙江菜鸟,担任资深财务专家职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浙江丹鸟,担任公司副CFO职务。

梁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梁波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郭林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至2016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2016年至2017年任职于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7年至今任职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高级专家职务。

郭林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郭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5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临时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下午16:30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重达路58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如果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配股的除权事项,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所确定的配股除权原则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337,837,837股(含337,837,837股)。在前述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94.71万元(含350,094.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确保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编制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编制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与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公司拟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9、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5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陈海建先生的辞职报告,陈海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陈海建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海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陈海建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由梁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梁波先生简历

梁波: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早期主要在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工作;2010年至2015年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担任高级财务专家职务,期间重点参与阿里巴巴B2B及农村淘宝等业务;2015年至2017年任职于蚂蚁金服,担任高级财务专家职务,期间重点参与支付宝业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浙江菜鸟,担任资深财务专家职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浙江丹鸟,担任公司副CFO职务。

梁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梁波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5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郭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1-60376669

电子邮箱:ir@sto.cn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

邮政编码:201700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郭林先生简历

郭林: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至2016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2016年至2017年任职于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7年至今任职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高级专家职务。

郭林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郭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5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申通快递”) 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增关联方暨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增公司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和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菜鸟”)的日常快递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仓储服务等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91,41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新增关联方暨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鉴于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峨”)持有公司25.00%股份,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持有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同时,浙江菜鸟、上海蜂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蜂耘”)、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马网络”)、浙江萌萌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萌春”)、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纬韬”)与上海德峨、阿里网络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通过相关持股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菜鸟、上海蜂耘、盒马网络、萌萌春、阿里网络及浙江纬韬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浙江菜鸟、上海蜂耘、盒马网络、萌萌春、阿里网络及浙江纬韬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拟新增公司与浙江菜鸟物流仓储服务、上海蜂耘快递服务、萌萌春物流仓储服务、浙江纬韬物流仓储服务、阿里网络物流仓储服务事项的关联交易,本次合计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5,390.00万元,新增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变更为216,80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文彬先生在过去一年曾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网络”)的总经理,菜鸟网络与阿里网络、上海德峨、浙江菜鸟、上海蜂耘、盒马网络、萌萌春及浙江纬韬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定王文彬先生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

详见上述“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相关说明。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5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通快递”)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337,837,837股(含337,837,837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假设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达到发行上限,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868,640,003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156,605.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2.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7.96万元。

假设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相比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0年度持平;(2)较2020年度上升10%;(3)较2020年度上升20%。(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最终募集资金总额350,078.62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6、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

注:相关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2021年度每股收益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将投资于多功能网络枢纽中心建设项目、转运中心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以及陆路运力提升项目,均是围绕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拓展与提升,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的项目。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储备情况如下:

(一)人员储备

截至2020年末,公司在职员工数为9,725人。从专业构成来看,生产人员7,810人,销售人员37人,技术人员434人,财务人员367人,行政人员1,077人。本次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将用于多功能网络枢纽中心建设项目、转运中心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以及陆路运力提升项目,从申通快递运营操作环节入手,提高中转操作能力、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适应未来快递行业增长下公司运输需求潜在增长、提升申通快递信息处理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申通快递生产人员数量充足,是公司在职员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且前述项目均不存在新增生产流程的部分,公司原有人员的技能技术和经验即可胜任。因此,公司拥有充足的人员储备以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二)技术储备

(下转1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