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1-03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6日
至2021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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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将提前5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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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0月20日9:00一11:00,15:00一17:00。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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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分别是周异助、张毅、杨旭东、韩钢、黄英强、王东、秦炜华、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董事王东、秦炜华回避表决。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拟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标为:到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0亿元,利润总额约10亿元,总资产约300亿元,其中利润总额目标由8亿元调整为10亿元,总资产目标由2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 分别是侯岳屏、伍永芳、杨春燕、谢沛锜、何圣、李铭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监事伍永芳、杨春燕回避表决。
2.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本期五洲交通提供担保总金额2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总额为55,500万元,担保余额为16,5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承诺。
●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金桥公司的独立融资能力,降低金桥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金桥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2亿元,其中1亿元为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亿元为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此次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次数不固定,借款余额不超2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融资26,000万元提供担保后,金桥公司已陆续向财务公司借款共计12,500万元。截止目前金桥公司借款余额为6,500万元,上述借款清偿期陆续到期。
(二)本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签订合同事宜。
(三)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 169 号4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黄琛杰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木材(以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生鲜肉类、水产品,农副土特产品(限初级农产品)、不再分包装农作物种子、肥料、饲料、纸张、纸浆、糖蜜、桔水、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产品)、钢材;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和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及保管服务(国家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物流管理咨询服务;农产品的包装,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装卸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货运代理;对市场开发的投资、经营、管理;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会展服务;冷冻、冷藏服务;禽畜批发及销售;保健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桥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83,787.55万元,负债总额56,787.32万元,净资产27,000.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78%,营业收入21,932.10万元,净利润1,460.38万元;
截止2021年8月31日,金桥公司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如下:资产总额78,194.14万元,负债总额49,716.18万元,净资产28,477.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58%,营业收入13,586.39万元,净利润1,477.72万元,金桥公司借款余额为 37,000 万元。
(二)金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三)偿还能力说明
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金桥市场”)是金桥公司开发建设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总预算投资约 15.26 亿元,截止 2021年8月 31 日已完成投资约 13.8 亿元。目前一期物业出租率为90%,二期冷库出租率为93%,2021年1-8月租金收入为4,886万元,同比上涨26%。
目前金桥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要求,多业态、多渠道、多举措搞活园区经营,加快市场提档升级,推进市场的一期升级改造、二期业态调整及三期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冷链物流提质增效;外拓市场、内强管控,加快供应链业务转型;持续推进仓库商圈项目,加强金桥品牌建设力度,增强盈利能力;加大销售营销力度,创新招商宣传新思路,发展形势稳步向前。
金桥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且公司历年为金桥公司提供的担保无违约行为,未来经营情况看好,可按期归还该2亿元的贷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担保金额:20,000万元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限:按照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规定执行
(四)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资金使用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及保证权力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公告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5 号交投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覃虹
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 1,784,293.85万元, 净资产 381,426.70 万元;营业收入 61,862.53 万元,净利润 35,666.92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良好。
五、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8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1,848.45万元,贷款余额为31,5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财务公司共取得贷款0万元,共归还贷款71,000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规定,信贷业务服务收费为: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任何同信用级别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金桥公司融资20,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目的是为金桥公司经营提供流动资金,促进经营业绩增长,公司财务部对此次担保事项作出了肯定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一)鉴于金桥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2A等级,且以前担保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未来的经营前景及现金流较好,可按期归还贷款;(二)金桥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扶持金桥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
八、公司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500万元(含公司为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余额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担保余额为16,5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5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6%;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2%,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2%。无逾期担保。
九、上网公告附件
金桥公司2021年8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的年度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拟采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超短期融资券方式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主体: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6 亿元(含 6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不超过 6 亿元,可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四、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
八、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两年之内;
九、担保方式:不提供担保;
十、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0日改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上年度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与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葛兴葳(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公司这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回奕(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公司这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四通新材、宁波继峰、明泰铝业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葛兴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回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为25万元,合计费用为90万元(含完成该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差旅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2021年度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秉承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其工作效率、审计质量和服务态度,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及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