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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
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2021-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6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

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九局”)、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院”)为其分别参股的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联合教育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按股权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水电九局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院、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大洋旭日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按8%、2%、10%、80%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了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大洋联合教育公司。

大洋联合教育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取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具的《关于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48600万元城乡一体化贷款的批复》(编号:农发黔信贷审批(2021)00101号),同意向大洋联合教育公司发放贷款4.86亿元人民币,要求大洋联合教育公司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水电九局、昆明院拟分别按照持股比例为大洋联合教育公司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洋联合教育公司成立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内C4+5幢1层3-5号,法定代表人潘清,注册资本为13,22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技能培训(需要取得工商前置许可的除外),教育辅助,教育、文化产业投入与管理(不含金融类、融资理财类及担保类),行业管理、文化活动策划;教育软件的研发和销售及其他教育。)”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洋联合教育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11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8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8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23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大洋联合教育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30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3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6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1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大洋联合教育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水电九局、昆明院分别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大洋联合教育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被担保方大洋联合教育公司还款风险较小,且水电九局、昆明院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积极参与项目经营策划,提高项目运营效益,确保项目营业收入覆盖项目融资还款,水电九局、昆明院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4.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2%;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70.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23%;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6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拟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统建”)、西安悦达悦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悦达”)、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交投”)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电建地产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拟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启润”)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6.5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合计为0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电建地产拟为其参股的三家公司分别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电建地产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拟为其参股的一家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中,南国置业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事项尚待南国置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武汉统建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电建地产已与武汉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42.84%、57.16%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十大家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司武汉统建。

武汉统建已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电建地产与武汉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该融资事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武汉统建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中电建地产拟按照42.84%的持股比例为武汉统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7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建地产已按股权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二)为西安悦达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西安悦达为西安泛悦置业有限公司、悦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49%、51%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电建地产通过西安中电建置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西安泛悦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西安悦达已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上述股东就该融资事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西安悦达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中电建地产拟按照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西安悦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90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建地产已按股权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三)为重庆启润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电建地产、南国置业已与武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35.76%、35.76%、28.48%的股权比例成立重庆洺悦城项目公司重庆启润(重庆启润不属于电建地产、南国置业的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重庆启润已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上述股东就该融资事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重庆启润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中电建地产、南国置业拟分别按照35.76%的持股比例为重庆启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不超过2.145亿元人民币,合计不超过4.29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建地产、南国置业已按股权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四)为成都交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成都交投为成都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按50%、50%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电建地产直接持有成都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成都交投已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两笔融资。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上述股东就该两笔融资事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成都交投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中电建地产拟按照50%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成都交投的两笔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2.7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75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建地产已按股权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统建

武汉统建成立日期为2000年12月14日,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鼎力大厦,法定代表人韩鹏飞,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住宅、环保、建材、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自有商铺、写字楼、停车位租赁;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统建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18,58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52,21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6,365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9,55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30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武汉统建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8,91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06,77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2,137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6,45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0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武汉统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西安悦达

西安悦达成立日期为2011年3月18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DEF栋E区3层10302号A003[集群],法定代表人吴锴,注册资本3,921.568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安悦达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3,0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0,13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20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8月31日,西安悦达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74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2,8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859万元;2021年1-8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西安悦达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重庆启润

重庆启润成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2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97号1幢9-4,法定代表人潘春雨,注册资本31,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房屋租赁;楼盘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二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启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18,33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83,4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87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61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68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8月31日,重庆启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39,9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02,2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629万元;2021年1-8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6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重庆启润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成都交投

成都交投成立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3号,法定代表人胥皎洁,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8月31日,成都交投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0.0577万元;2021年1-8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5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成都交投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电建地产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西安悦达、成都交投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同意电建地产及南国置业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前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6.51亿元人民币;相关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悦达悦睿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4.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2%;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70.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23%;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6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本营公司”)参股的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招赢”)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为大本营公司拟参股的长沙京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京蓉”)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大本营公司参股的南京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智盛”)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1.1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合计为0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持有大本营公司100%的股权。南国置业拟为大本营公司分别参股的三家公司按大本营公司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尚待南国置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等担保或反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广州招赢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大本营公司已与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弘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6%、60%、34%的持股比例共同持有广州石门街项目公司广州招赢的股权。前述股东拟对广州招赢进行不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大本营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弘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3%、33%、34%。

广州招赢已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各股东拟就前述融资事项向广州招赢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中南国置业拟按照增资完成后间接持股比例33%为广州招赢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95亿元人民币;

广州招赢拟作为债务人加入供应链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申请10亿元供应链融资,南国置业拟按照增资完成后的间接持股比例33%为广州招赢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3.30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国置业已按股权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二)为长沙京蓉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长沙京蓉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的长沙杉木村项目公司,武汉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长沙京蓉100%的股权。大本营公司拟与武汉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并拟通过增资持有长沙京蓉30%的股权。

长沙京蓉已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南国置业拟在增资后按照30%的持股比例为长沙京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国置业已按股权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三)为南京智盛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大本营公司已与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按49%、51%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南京雍澜悦府项目公司南京智盛。

南京智盛拟作为债务人加入供应链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融资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南国置业拟按照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南京智盛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1.72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国置业已按股权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州招赢

广州招赢成立日期为2021年5月7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联滘街63号之二106号,法定代表人张宾,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2021年8月31日,广州招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0,85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70,9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5万元;2021年1-8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广州招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长沙京蓉

长沙京蓉成立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双杨路1118号1栋112号房,法定代表人李伟,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日用百货、针棉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的零售;机电设备、节能环保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商业管理;商业信息咨询;商业活动的策划;市场调研服务;不动产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招商代理;房地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截至2021年8月31日,长沙京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9,38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9,4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万元;2021年1-8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长沙京蓉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南京智盛

南京智盛成立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9号,法定代表人钟伟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智盛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8,16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9,6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8,47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南京智盛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10,63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3,63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6,996万元;2021年1-8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南京智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南国置业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大本营公司参股的广州招赢、长沙京蓉、南京智盛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11.1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相关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股的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京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4.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2%;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70.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23%;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9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焰章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港配套工程(晋中区域)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北方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晋中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44.61%、0.80%、 29.79%、0.80%、4.00%、2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港配套工程(晋中区域)PP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95.8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人民币19.18亿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九局”)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院”)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被担保方还款风险较小,且水电九局、昆明院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积极参与项目经营策划,提高项目运营效益,确保项目营业收入覆盖项目融资还款,水电九局、昆明院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悦达悦睿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前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6.51亿元人民币;相关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悦达悦睿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股的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京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11.1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相关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股的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京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2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之外,另行增加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400亿元人民币的增信额度范围之外,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拟增加的不超过160亿元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向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本次拟增加的增信总额度不超过160亿元,且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增信额度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560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前述发行及增信事项的授权事宜如下:

1.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基础资产,在本次拟增加的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定价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确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涉及的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持有部分次级产品等增信措施的安排,该增信事项建议按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履行有关程序。

3.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服务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在公司已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有关的公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批准程序(如需)。

6.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7.办理其他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任何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8.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ABS、ABN(含ABCP)、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融资租赁债权、收费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私募基金份额、PPP项目股权或收益权、商业汇票、信贷资产、供应链应付产品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资产,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

如果董事会及/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电建华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设立中国电建华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公司持股10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二、三、四、五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2021-06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6日9: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7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6日

至2021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0月25日)。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9:00一11:30及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13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48

联系人:李积平 陈垦

联系电话:010一58381999

传真:010一58382133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1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复

附件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复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复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