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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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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11月18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4日

5、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议案内容及意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220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议案内容及意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23

号升龙环球大厦5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20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11月18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4日

5、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本次交易为出售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化工”)、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化物流”)两家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格,截至目前备案程序尚在履行中。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一、交易概述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100%股权。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由于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公司名称: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县城沂河路1329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肥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合力泰化工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力泰化工的总资产为94,948.10万元,净资产为67,489.14万元。2020年合力泰化工营业收入为99,647.74万元,净利润为7,204.96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合力泰化工的总资产为 103,904.19万元,净资产为57,906.13万元。当期营业收入为 101,417.74万元,净利润为11,738.94万元。

2、公司名称: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沂源县城东风路36号

法定代表人:于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5类、8类);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公司持有新联化物流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联化物流总资产为1,102.20万元,净资产为988.80万元。2020年新联化物流营业收入1,370.12万元;净利润178.48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新联化物流的总资产为1,186.77万元,净资产为1,129.99万元。当期营业收入为1,159.17万元,净利润为130.26万元。

(二)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标的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资产评估。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年9月30日,合力泰化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3,200.00万元;新联化物流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73.19万元。以上数据仅为报送国资审核数据,上述评估结果尚需经过国资备案程序,最终的评估结果以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截至目前备案程序尚在履行中,公司将根据备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本次交易具体协议和内容将在公开挂牌转让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签署和安排。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职工安置计划

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相关事项,标的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岗位、待遇等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变更。

(二)债权债务处理

1、除非另有约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2、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对标的公司债务本金余额1.7亿元。

(三)担保处理原则

截至目前,公司无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公司不存在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形。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有利于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股权,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股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将产生一定影响;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及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目前尚无法确定。

七、本次交易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挂牌时机、挂牌价格、产权交易所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二)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三)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报批、挂牌手续办理等事宜;

(四)在董事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方案范围内,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所成交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备案、登记事宜;

(六)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未在上述有效期内完成股权的交割,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有利于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出售资产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十、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及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2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4、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1、致同所目前包括香港地区在内,在全国共有28家办公室,超过6000名员工,260位合伙人;截至2020年末有1267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佘丽娜,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无在致同所外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圆圆,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无在致同所外兼职情况。

(三)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完成210家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79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四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一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同意公司2021年度续聘致同所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致同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致同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致同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5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5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 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日8:30至12:00,13:30至18:00。

3、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50层公司会议室,合力泰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50层公司会议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谨、吴丽明

电话:0591-87591080

邮箱:zqdb@holitech.net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7”,投票简称为“合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