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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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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0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续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欣保理”)申请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保理业务,并以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电力”)持有的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50%股权向鑫欣保理指定相关方提供质押。该笔业务为到期续办,具体业务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14,287.5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张家港沙洲电力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14,287.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9,525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张家港沙洲电力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9,525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4,762.5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张家港华兴电力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4,762.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2,857.5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张家港华兴电力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2,857.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六、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8,662.39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新还旧)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七、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八、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提供以下担保:1、裕中能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祥盛街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裕中能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裕中能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2号楼的22套房产及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帝湖花园的30套房产提供抵押。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并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九、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4,280.9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十、关于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所投资企业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中鑫华海”)提供以下担保:1、丹阳中鑫华海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40%的连带责任担保。2、丹阳中鑫华海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银团项目贷款,由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40%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江苏华晨电力持有的丹阳中鑫华海4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丹阳中鑫华海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西藏华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2、3层房产、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4号名商广场B座15套房产提供抵押。上述担保均由丹阳中鑫华海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第一至第九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上述第十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0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华熙矿业

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中鑫华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除为丹阳中鑫华海提供担保事项为新增外,其余担保事项均为到期续保,且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2、本次公司为华熙矿业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8,662.39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60,526.67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及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裕中能源提供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不超过55,8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44,687.2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4,280.9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03,602.4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电力”)为丹阳中鑫华海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1,6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1,6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50,313.32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总额度为2,175,963.32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74,35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8,662.39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新还旧)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办理以下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相关担保:(1)裕中能源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祥盛街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裕中能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裕中能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2号楼的22套房产及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帝湖花园的30套房产提供抵押。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并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4,280.9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公司所投资企业丹阳中鑫华海拟办理以下贷款业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相关担保:(1)丹阳中鑫华海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40%的连带责任担保。(2)丹阳中鑫华海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银团项目贷款,由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40%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江苏华晨电力持有的丹阳中鑫华海4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丹阳中鑫华海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西藏华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2、3层房产、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4号名商广场B座15套房产提供抵押。上述担保均由丹阳中鑫华海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第1至第3项担保事项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上述第4项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熙矿业基本情况

华熙矿业,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新建东街1号,法定代表人:王结流,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对所属子公司进行管理;煤炭销售;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业、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煤炭洗选;酒店经营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旅游开发;矿产资源勘查。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末,华熙矿业资产总额5,401,698.91万元,负债总额4,852,946.44万元,净资产548,752.47万元,资产负债率89.84%;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8,536.20万元,净利润57,670.21万元(未经审计)。

2、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李东辉,注册资本:50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1年9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2,178,725.27万元,负债总额1,492,731.22万元,净资产685,994.05万元,资产负债率68.51%;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3,148.34万元,净利润-14,702.54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铨平,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1年9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498,417.73万元,负债总额1,165,840.05万元,净资产332,577.68万元,资产负债率77.80%;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01,137.89万元,净利润-42,391.75万元(未经审计)。

4、丹阳中鑫华海基本情况

丹阳中鑫华海,注册地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园(齐梁路19号)C座3楼,法定代表人:蔡剑俊,注册资本:29,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和热力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电力和热力的销售。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持有其40%股权。

截至2021年9月末,丹阳中鑫华海资产总额29,862.68万元,负债总额3,585.85万元,净资产26,276.83万元,资产负债率12.01%;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7万元,净利润-24.66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华熙矿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8,662.39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新还旧)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及华晨电力为裕中能源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办理以下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相关担保:(1)裕中能源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祥盛街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裕中能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裕中能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2号楼的22套房产及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帝湖花园的30套房产提供抵押。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并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4,280.9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江苏华晨电力为丹阳中鑫华海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投资企业丹阳中鑫华海拟办理以下贷款业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相关担保:(1)丹阳中鑫华海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40%的连带责任担保。(2)丹阳中鑫华海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银团项目贷款,由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40%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江苏华晨电力持有的丹阳中鑫华海4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丹阳中鑫华海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西藏华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2、3层房产、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4号名商广场B座15套房产提供抵押。上述担保均由丹阳中鑫华海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熙矿业、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丹阳中鑫华海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且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各下属公司之间以及公司对所投资企业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50,313.32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14,604.83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02,615.42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8,743.07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参股及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54,35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50,313.32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78%、总资产的25.45%,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14,604.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6%、总资产的15.51%。

六、公告附件

华熙矿业、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丹阳中鑫华海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1年12月7日和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