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6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于本次会议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后的第一次会议,为尽快实现第二届监事会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刘小锋先生主持和召集,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免通知事项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小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前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董事会成员: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贾静女士、陈秀华女士、Weigang Greg Ye(叶卫刚)先生、唐晓琦女士、黄琳女士、周波女士(独立董事)、Jay Jie Chen(陈捷)先生(独立董事)、谷至华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周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刘小锋先生。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刘小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监事会成员:金松先生、刘娟娟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新相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周剑先生、蔡巍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其他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且聘任贾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其中,董事会秘书陈秀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同意聘任闵令云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闵令云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同意聘任曹明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曹明阳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金星先生、周家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吴燕及监事余卫珍不再担任监事。

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1097181

邮箱:office@newvisionu.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副总经理蔡巍

蔡巍,男,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1988年7月,就职于上海灯泡厂;1988年8月至2006年9月,担任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制造部/计划部管理员、科长;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担任上海嘉新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09年10月,担任上海广电信息电子销售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部长;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历任江苏上广电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副总、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历任上海仪电电子多媒体有限公司副总、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威电子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2月,担(兼)任南非SVA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担任阀佐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中方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蔡巍先生通过上海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蔡巍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总经理助理周剑

周剑,男,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2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设计部;2010年6月至2012年8月,担任彩优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研发部模拟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担任北京硅谷新创数模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部设计经理;201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周剑先生通过上海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7%;通过上海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通过上海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通过上海驷苑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通过上海曌鑫微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周剑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内部审计负责人闵令云

闵令云,女,199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8月至2018年10月,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总部的审计业务部审计员;2018年11月至2021年1月,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审计业务部审计员;2021年7月至2023年9月,担任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创新成长投资银行总部业务岗项目经理;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曹明阳

曹明阳,女,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曹明阳女士于2022年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6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秀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增加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海潇昳、于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