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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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天职国际)》(〔2024〕78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8月2日起至2025年2月1日止)。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胡冬晨先生、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二、关于审议修订《昊华科技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工资总额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昊华科技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9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2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审议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天职国际)》(〔2024〕78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8月2日起至2025年2月1日止)。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庞小琳先生、孟宁先生和方芳女士为关联监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0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完成。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拟更换本次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换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的原因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天职国际)》(〔2024〕78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8月2日起至2025年2月1日止)。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交易专项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事先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更换本次交易专项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变更本次交易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二、拟聘任的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本次交易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本次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更换本次交易专项审计机构有助于更好地推进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交易专项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