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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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39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至9月13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603789@xg1688.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何德军先生、总经理郑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黎明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海娟女士、独立董事李路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8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至9月13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3789@xg1688.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黎明 唐章岚

电话:0572-3966768

传真:0572-3966768

邮箱:603789@xg1688.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4-038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德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黎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已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泽之、说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