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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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韩裕睿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彤、蔚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4,442,710股变更为294,332,7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4,442,710元变更为294,332,7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4日,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10-62672218

5、传真号码:010-82838100

6、邮政编码:100083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控股子公司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广州海量不是海量数据的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61.51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州海量拟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开展业务合作,并将其产品及服务上架华为云云商城。应华为云要求,公司向华为云出具《担保函》,为广州海量与华为云之间的业务合作协议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广州海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又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C49F39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工路4号佳都科技大厦2号楼3F301(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肖枫

注册资本:6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软件零售;计算机零售;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

2、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2、保证责任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3、最高额保证金额:3,000万元。

4、保证责任期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虽然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州海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且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6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7%。除前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福然德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刘营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刘营营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刘营营女士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营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关 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投票表 决,一致同意选举翟艳子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翟艳子女士: 199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截至本公告日,翟艳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