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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上基金分仓佣金“暗门”
    202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李良 记者 王彭

      

      10年前的某个下午,陆家嘴一栋大厦门口,记者偶遇老熟人。他是某券商的行业分析师,左右手各拎一袋包装精美的礼品,略带尴尬地对记者哈哈一笑道,这次,是专程前来基金公司“拜票”的!

      “拜票”这两个字,颇有些混江湖的味道。彼时,分析师要拜的“票”:明面上指的是一些分析师评选活动中,公募基金投研人员手中所拥有的投票权;暗地里代表的是“拜票”过程中,券商与公募基金之间私下确立的分仓佣金利益分配格局。

      这种形式的“暗门”,曾敞开迎客很多年。

      10年后的2026年10月,一纸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则将这种“暗门”的另一层遮羞布扯下:部分基金公司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组织的境外调研活动时,存在由证券公司承担专家咨询、调研门票等费用的情形;个别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因私出国旅游的往返机票、酒店等费用由证券公司支付,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也就是说,在这扇“暗门”的背后,券商所支付的巨额费用里,不仅有基金公司投研人员的“公事”,也混杂了基金公司投研人员的“私事”——它虽无“拜票”的形式,但承袭了“拜票”的实质:利之所至,紧盯的仍是基金公司投研人员手里分仓佣金的权力。

      这个权力,究竟对部分券商人员有多大诱惑?Wind数据统计显示,在2021年,公募基金支付给券商的交易佣金总额一度高达约220亿元,此后数年,虽略有下滑,但仍维持在170亿元以上的高位。

      需要说明的是,基金产品的交易佣金是由基金资产支付的。也就是说,“暗门”的背后,若基金公司意图放大交易量以支付给券商更多交易佣金,对公司自身并无实质上的经营压力,但利益可能受损的,是基民。

      对于这扇“暗门”,监管部门一直在重拳出击。

      202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不仅调降佣金费率、降低单一券商佣金分配的比例上限,还严禁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以外的费用,严禁将证券公司选择、交易单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与基金销售规模、保有规模挂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证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与证券公司进行利益交换。

      规定实施后,公募基金支付给券商的交易佣金断崖式下降。Wind数据显示,2025年,分仓佣金总金额降至105亿元左右。而此次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披露的内容,更是体现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规行为的“零容忍”,让这扇“暗门”逐渐封闭。

      此举,显然是对“持有人利益至上”的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