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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意义重大
    2009年0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翀
      ⊙本报记者 周翀

      

      “1997年夏天,《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停止了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债市的交易;12年后的今天,证监会和银监会联手,将14家上市商业银行请回交易所市场。”谈到商业银行回归交易所债市之路,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感慨地说。

      昨日两部门联手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商业银行“回归”路线图划定。

      

      要做好四方面准备工作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通知》发布后,证监会将要求交易所和中登公司做好下列准备工作:一是由于商业银行多年没有在交易所市场从事过相关业务,因此,要求两所一司制定详尽的培训和宣传方案,充实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保证商业银行迅速熟悉业务;二是制定接纳上市商业银行回归市场的技术和业务支持方案,提出针对性的安排。比如,建立上市商业银行专用债券交易席位,在技术上设置防火墙,杜绝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同时,要求中登公司做好开户方面的服务;三是完善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现有的业务制度和技术标准,适应上市商业银行回归交易所市场的新的形势需要;四是完善现有债券统计信息管理,为证监会、银监会做好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监管工作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交易所后续会颁布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人认为,开展实质试点交易的时间“应该比较快”。

      

      电子化程度较高

      谈到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特点,负责人表示,交易所债市的电子化程度较高,交易“只需要按个键,后续的工作就交给系统自己完成了”,同时,沪深两所针对机构投资者,也设立了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所债市拥有多样化的交易结算机制——既有集合竞价,也有通过电子平台实施的协议成交机制,还选择了一部分交易品种,实施了一级交易商机制。在结算方面,既支持净额(轧差)清算,也支持逐笔清算。交易所债市的交易价格也相对连续。由于市场上有数量众多的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因此交易相对活跃和连续,有利于形成比较客观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从而为其他债券和金融产品的定价提供基准。同时,由于交易所市场支持记名和匿名交易,可以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因此价格形成相对更加客观。目前交易所市场实施的基于净额清算和担保交收的交易结算机制,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保证交易的连续性。交易所市场还提供特殊的交易品种——公司债券。

      此外,交易所市场的业务费率相对也更低廉,“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为了促进市场发展,是不计成本的”。

      

      杜绝银行资金违规入市

      1997年相关政策的发布,即因担心银行资金违规入市。此次商业银行重回交易所市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负责人表示,试点期间,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仅可从事现券交易,以避免银行资金通过回购交易违规入市。同时,交易所为商业银行提供专用席位,通过技术处理,这类席位仅可从事债券交易,从而设置了股市和债市的防火墙。“不存在以各种方式流入股市的可能性。”

      试点期间,现有的登记、托管和结算方式不变。通过跨市场转托管方式,可以保证相关交易的正常进行。

      14家上市商业银行占据了我国金融资产80%的份额。上市商业银行作为上市公司,要接受证监会监管,作为交易主体,要接受银监会监管。为此,两部门将建立联席监管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上市商业银行回归交易所债券市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试点结束后,就扩大主体范围的增加交易品种问题,两个部门也将通过联席会议共同研究。

      

      商业银行回归意义重大

      负责人认为,商业银行回归交易所市场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形成,打破市场交易主体和部分交易品种的不连通。

      同时,从实际情况看,上市商业银行的回归,有利于拓宽直接融资渠道。2008年我国股票、债券融资总计3396亿元,不到全年新增贷款额的10%。直接融资中,短板又在债券融资——公司债全年融资998亿元,不到全年直接融资总额的30%。据此估算,公司债融资额不足新增贷款额的3%。而2006年,美国公司债融资规模相当于间接融资的6倍。因此,上市商业银行的回归,有利于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和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