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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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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A股 600613     B股 900904     股票简称:A股 永生数据        B股 永生B股     编号:临2009-007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30日在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七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71014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1%;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70667615股,占内资股份总数的69.09%;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346748股,占外资股份总数的0.7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卡先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表决结果详见附件《表决结果汇总表》):

      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鉴于本公司2008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万元。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在获得商务部批准后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上海永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英文名称变更为“Shanghai Wingsu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在获得商务部批准后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城市地理数据的采集、处理、开发与销售城市信息系统的软件,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生产与销售笔类及其配套产品与零配件;投资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报批)”变更为“企业经营管理咨询”。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获得商务部批准后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将原《公司章程》第四条原文为:“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Wingsung Data Technology Co., Ltd.”

      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永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Wingsu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2)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文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城市地理数据的采集、处理、开发与销售城市信息系统的软件,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生产与销售笔类及其配套产品与零配件;投资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报批)。”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经营管理咨询。”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原文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修改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对于报告期内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为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在公司的用途。”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陈福宁、张嘉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附件:《表决结果汇总表》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一日

      200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决议内 资 股外 资 股总         计
                                                

    序号同意反对弃权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决议1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27066645099.998410480.00151170.000222673865.389912000034.6073100.00297089318899.82941210480.17051270.0002
    决议3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1270.0002
    决议4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5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6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7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8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9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
    决议107066685699.99896420.00091170.000234673899.997100 100.00297101359499.99896420.0009127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