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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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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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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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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提示公告
    2009年07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09—01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2日,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的函告,该函提及:

    控股公司于2009 年7 月 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减持后,控股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154,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97%,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详见《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2日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宁波韵升

    股票代码:60036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宁波江东区民安路348号

    办公通讯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OO九年七月二日

    收购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本报。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公司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本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宁波韵升股份19,780,000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江东区民安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竺韵德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1005569

    税务登记证号: 33020470485768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批发(除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品、成品油外,期限至2008年11月28日)。

    通讯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1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藉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竺韵德董事长中国
    杨 齐董事中国
    郭峻峰董事中国
    曹国平董事、总裁中国
    傅健杰董事中国
    董纪友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
    竺晓东董事中国
    沈彪副总裁中国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宁波韵升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投资项目资金需要,改善财务结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将不再继续减持宁波韵升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依照《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54,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9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9年7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9,7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该比例达到相关权益变动的要求,特编制本报告。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转让股份情况及交易价格区间:

    2009年5月5日-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3,750,0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交易价格区间为10.48-11.72元。

    2009年5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6,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5%,交易价格为10.6元。

    2009年7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9,7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交易价格为10.6元。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公司证券法务部查阅。

    联系人:王萍

    联系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1号

    联系电话:0574-87776939

    联系传真:0574-87776466

    信息披露义务人: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竺韵德

    日期: 2009年7月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韵升股票代码6003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宁波江东区民安路34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上市公司以上的控制权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74,030,000股 持股比例43.97%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9,780,000股 变动比例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54,250,000股 持股比例38.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竺韵德

    日期: 200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