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特别报道
  • 5:财经海外
  • 6:产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特别报道
  • 11:特别报道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2009年年会)决议公告
  •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
    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  
    2010年4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8版:信息披露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2009年年会)决议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
    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0-016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8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嘉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3人,代表股份140,903,8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7%。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制度(2010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0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40,90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吴志华女士、张军青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09年度述职报告,唐仕胜先生委托吴志华女士代为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0-017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

      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预告期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预计公司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0%-60%。

      3、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06.35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0元(当期公司的股份数为15,780万股)。

      三、业绩变动原因

      1、2009年一季度公司受金融危机影响产能没有得到完全释放,今年以来受国内汽车市场需求上涨拉动和国外市场逐步复苏,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预计50%以上;

      2、加强成本控制,毛利率保持稳定。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