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0-02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田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田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00 1505 1620 5966 8888,该专户仅用于高分子减振降噪弹性元件产品扩能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01 1974 4708 0930 01,该专户仅用于高性能特种电磁线提质扩能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903 0208 2902 6403 011,该专户仅用于兆瓦级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914 0188 0000 19220,该专户仅用于建筑工程抗震减隔振(震)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田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定期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0-02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 万股新股。2010 年5 月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完成,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3,08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7,144,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6,850,000.00 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294,000.00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626562_A01 号)。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审核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106.63 万元。(相关公告详见2010年5月26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置换完成时间
2010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