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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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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0-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秋林

    股票代码:600891

    信息披露义务人: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86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86号

    联系电话: 0451-82530286

    签署日期: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SST秋林/上市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奔马集团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收购人/奔马投资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协议转让奔马投资协议受让奔马集团持有的SST秋林59,913,695股法人股(占总股本24.5987%)之行为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86号

    法定代表人:蒋长秀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30000110253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本投资,经销钢材、建材。

    经营期限:永久续存

    税务登记证号码:230103731247488

    股东名称:蒋贤云持股66.67%,蒋长秀持股20%,叶林剑持股13.33%。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86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451-825302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蒋贤云董事长中国哈尔滨
    2蒋长秀总裁中国哈尔滨
    3叶林剑董事中国哈尔滨
    4陈鸿仁监事中国哈尔滨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奔马集团没有持有、控制任何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减持目的

    一、因上市公司现有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不强,致使企业竞争力较弱,为了引入具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奔马集团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奔马投资出售SST秋林59,913,695 股法人股(占SST秋林总股本的24.5987%),奔马投资将通过受让该股份成为SST秋林第一大股东。

    本次减持的目的是在奔马投资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积极推进SST秋林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另不排除奔马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对SST秋林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优质资产注入SST秋林,从而改善SST秋林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计划是否会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拥有的SST秋林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奔马集团持有SST秋林59,913,695股股份,占SST秋林总股本的比例为24.5987%。本次交易完成后,奔马集团不再持有SST秋林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1、权益变动的双方当事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双方当事人为:

    股份转让方,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奔马投资拟受让奔马集团所持有的SST秋林的59,913,695股股份,占SST秋林总股本的比例为24.5987%。

    3、拟转让股份的价格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总价款为359,482,170元人民币,即每股6元人民币。

    4、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奔马投资在秋林集团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之前一日向奔马集团一次性以现金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5、协议的成立、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报证券监管机构审核无异议后生效。

    6、其他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也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

    三、本次拟转让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因贷款需要,奔马集团持有SST秋林的59,913,695股股份,已质押给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质押期限至2011 年11 月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日。

    奔马集团在《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股权转让协议在证券监管机构审核无异议后由奔马集团申请解除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不影响股权转让进行,如果由于股权质押影响股权转让给奔马投资造成的损失由奔马集团负责。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奔马集团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买卖SST秋林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奔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奔马集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奔马集团与奔马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3、奔马集团关于转让SST秋林股份的股东会决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股票简称SST秋林股票代码6008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59,913,695股 持股比例:24.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59,913,695股 变动比例:24.6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蒋长秀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