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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公租房第一单
    上市量有限 保障范围缩水
  • 公租房管理落实到位
    各地陆续成立专业运营机构
  • 公租房建设遭遇两大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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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管理落实到位
    各地陆续成立专业运营机构
    2011-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楠 ○编辑 王晓华
      上海公租房项目馨宁公寓 季晓蓉 摄影

      ⊙记者 朱楠 ○编辑 王晓华

      

      为完成各地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建设任务,各地陆续成立了公租房运营平台。

      最早成立公租房管理平台的城市是重庆,2010年7月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成立后,承担公租房长远规划,负责公租房具体建设进度,并作为公租房的所有者进行公租房的租赁、日常管理,同时对公租房运行过程中的政策、规章可以提出新的建议,并进行相关修改。

      今年6月30日,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成立。作为北京市统筹公租房融资、建设收购和运营管理的平台,该平台注册资本金为100亿元,由北京市财政以货币形式出资,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表示,今后财政每年还将对投资中心增资,确保投资中心可持续运转。

      与北京等城市公租房由市级政府的住房保障部门直接操办和管理不同,上海成立了以区县为单位的专业公租房运营机构。今年4月,上海卢湾、虹口、徐汇、长宁、杨浦、普陀区首批7家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正式成立,这些“公租房公司”的亮相,意味着上海公租房“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的管理机制正式“落地”。除首批7家运营机构外,上海其他区县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也在今年上半年基本组建完成,专司公租房的投资、建设。

      此前,作为上海公租房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上海各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的正式成立,则表明在公租房建设过程中,上海将采取各区县独立成立公租房运营公司的方式,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

      但各区县独立成立运营机构,并不意味着在公租房的管理上,上海各区县将各自为政。针对上海公租房租金价格将“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规定,上海公共租赁房价格将交由公租房运营公司按规定制定,报送住房所在区(县)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在租赁合同期内,运营机构不允许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