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书评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股权质押解除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发生变更的公告
  •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1年9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5版:信息披露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股权质押解除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发生变更的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罗顿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1-017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16日在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四人,代表股份156,630,035股,占公司总股本439,011,169股的35.68%,本次大会由高松董事长主持。公司3名董事、2名监事和2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到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变更首发募集资金项目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其中:同意票为156,630,0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反对票为0股。

      2、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其中:同意票为156,630,0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反对票为0股。

      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原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修改为: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由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方便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原则确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胡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201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