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财经海外
  • 6:产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创业板·中小板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1年10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1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22版:信息披露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静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夏震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周琪俊

    公司负责人张静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琪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416,481,797.951,119,341,051.0326.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85,310,352.03530,521,715.451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36022.139310.3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43,432,604.15-247.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7881-247.6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18,308.9354,788,636.58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40.2209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40.0395-1,1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40.220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29.82减少0.5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21.76减少0.9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7,855.4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0,811.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0,204,034.28失去子公司控制权计算的投资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14,997,769.56 
    合计44,993,308.6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94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38,126,189人民币普通股
    陈四龙623,371人民币普通股
    宋美丽513,700人民币普通股
    钱柏江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坚48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杜景葱465,000人民币普通股
    徐云华401,342人民币普通股
    宋占峰396,726人民币普通股
    邵建军391,420人民币普通股
    陈能依386,358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事项  
    项目2011年9月30日2011年1月1日同比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5,769,070.08246,734,724.06-97.66%支付江阴澄地2010-C-89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278,480.00-100.00%本期出售所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359,234.55235,009.2352.86%新梅大厦客户租金应收帐款增加
    预付款项44,278,249.50213,402,763.52-79.25%取得江阴澄地2010-C-89号地块土地证后将预付款转为存货。
    其他应收款385,480,040.541,948,594.2419682.47%转让上海新兰房产股权同时确认股权转让应收款。
    存货845,179,920.54243,918,000.28246.50%江阴澄地2010-C-89号地块土地出让金转为存货。
    长期股权投资-275,128,794.93-100.00%转让上海新兰房产股权。
    递延所得税资产320,818.2278,474.43308.8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应付账款59,322,543.3493,944,476.43-36.85%本期提升应付工程款的付款速度。
    预收款项5,470,564.0083,524,156.87-93.45%新梅共和城3-5号商铺预收款结转收入。
    应交税费47,773,500.6922,126,098.38115.91%本期确认对上海新兰房产股权转让收益及共和城3-5号房结转收入,利润总额增加,对应应交税金增加。
    其他应付款374,708,733.99246,790,726.7351.83%企业间往来增加。
    长期借款280,000,000.0090,000,000.00211.11%本期新增南京银行长期借款人民币2亿元。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事项  
    项目2011年1-9月2010年1-9月同比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98,720,604.5923,681,916.90316.86%新梅共和城3-5号商铺预收款结转收入。
    营业成本49,517,654.273,952,493.481152.82%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对应营业成本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7,346,212.813,458,955.09112.38%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对应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140,731.5051,449.50173.53%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对应销售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7,068,512.82-1,318,316.17-636.18%本期长期借款增加,对应的利息支出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110.00-7,532,445.68-99.89%本期减少从事交易性金融资产活动
    投资收益65,662,618.17750,415.258650.17%本期确认对上海新兰房产股权转让收益。
    营业外收入650.001,000.00-35.00%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8,702.29-100.00%本期无发生。
    所得税费用32,926,465.853,141,995.96947.95%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支持子公司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梅")开发江阴新梅豪布斯卡项目,公司分别在2011年9月7日和2011年9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江阴新梅增资议案,两次共计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江阴新梅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制订公司2010年度的现金分红方案。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静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