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邢翰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春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本期基本每股收益=2011年7-9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1年9月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_货币资金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2140.77%,主要系公司2011年6月上市,IPO募集资金使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_应收票据季度末较年初下降了68.18%,主要系公司结算方式改变所致。
3、_应收账款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57.95%,主要系2011年1-9月销售规模增加,相应的应收款增加所致。
4、_在建工程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215.20%,主要系污水处理工程增加投入所致。
5、_短期借款季度末较年初下降了40.00%,主要系2011年1-9月销售回款增加,流动资金充裕,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6、_预收款项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277.16%,主要系公司2011年9月末根据合同约定已收到进度款但未结算的项目同比增加所致。
7、_应交税费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174.11%,主要系公司2011年9月末预提的所得税尚未缴纳所致。
8、_其他应付款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152.01%,主要系公司2011年9月末代扣尚未缴纳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所致。
9、_股本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33.33%,主要系2011年6月发行2,000万新股所致。
10、_资本公积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509.14%,主要系2011年6月发行2,000万新股产生资本溢价所致。
11、_未分配利润季度末较年初增长了185.92%,主要系2011年1-9月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12、_营业收入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5.22%,主要系公司积极进行市场开拓,承接工程项目结算数量增加所致。
13、_营业税金及附加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5.37%,主要系随着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的附加税增加所致。
14、_销售费用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85.47%,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的项目现场施工费用和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5、_财务费用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0.71%,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流动资金充裕,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6、_资产减值损失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45.85%,主要系2011年1-9月销售规模增加,相应的应收款增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7、_营业外收入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42.40%,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8、_营业外支出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5.59%,主要系水利基金和工伤保险赔偿增加所致。
19、_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38.79%,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及预收项目进度款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20、_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1.21%,主要系上年同期收购合肥翰林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21、_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1年度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23.50%,主要系2011年6月发行2,000万新股,收到增资款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
2011年三季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伴随行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业绩持续高速增长。公司围绕 2011年的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利用各种优势,完善公司产业链,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主营业务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201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878.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22%;营业利润为3,78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46%;利润总额为4,13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07%;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0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73%。
上述业绩指标增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通过产品研发、产能提升、营销网络拓展等方式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迅速拓展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市场和应用领域,使公司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全体股东的支持下,经营班子及员工的努力下,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承接项目不断增加,销售单价同比增长;公司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降低单位成本,毛利水平持续提高;公司作为行业内唯一一家上市公司,自身品牌及市场认知度持续提高,加之领导层清晰准确的经营战略,领先的研发水平与业绩水平,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高速增长。
2、2011年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2011年三季度,公司以年度经营计划为核心目标积极开展以下的工作:
(1)在募投项目方面,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为将来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预计将按照计划持续投入,并逐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在经营方面,公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各类承接项目不断增加,内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进而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继续坚持依托研发团队和技术实力,保持技术领先,加大新产品研究开发和市场拓展力度,完善产品和服务配套体系,继续扩大公司主营产品立面装饰搪瓷材料和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的市场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强公司营销网络的建设,有效拓展市场,同时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巩固研、产、销密切结合的经营体系。公司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东、客户、员工、公司的共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各类项目,如深圳地铁(一号线、三号线、五号线);重庆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青岛胶州湾隧道工程、青岛胶州湾湾口海底隧道青岛端接线工程等均已顺利完成结算。2011年9月,公司成功中标上海地铁九号线三期工程、上海地铁十三号线工程及上海地铁十二号线工程,中标金额合计为77,021,116.00元。
(3)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成为公众信赖、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
3、未来的发展规划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的前瞻性研发和市场化推广,实现了从单一的传统日用品向注重搪瓷属性的功能性材料发展的转变。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营销网络升级,不断依托科技,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全力推动新型功能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升级,同时将“为客户提供全面、及时、优质的服务”奉为己任。为城市空间建设及人类生存环境打造更多友好的产品。在开发创新中立足于产业化、系列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使企业具有更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外,在不断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建筑立面装饰搪瓷材料行业的领先地位的同时,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将为公司主营产品 “电厂类脱硫脱硝产品”(工业保护搪瓷材料)带来更大机遇。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曾表示,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在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还将带动相关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市场的发展,形成脱硝、脱硫和除尘等环保治理和设备制造行业约2600亿元的市场规模。因此,源于国家政策导向,结合电厂类产品定期更换等特点,未来,公司此类产品将有极为可观的市场空间。
接下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努力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研发更高更强的功能性搪瓷材料新产品,着力推动全球更多的地区,更广泛地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保护环境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过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分别承诺:公司不与浙江开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金利娟持有浙江晟开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股权期间,公司不与浙江晟开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上述承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销售合同
目前,公司已经签订但尚未执行完毕的1000万元以上销售合同如下:
(1)2011年3月18日,公司与杭州市地下空间建设发展中心签订了秋石快速路二期(半山路-绕城北线)隧道工程合同,合同金额:2,920.02万元。
(2)2011年6月27日,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签订了南昌市沿江大道与沿江中大道连通工程合同,合同金额:1,594.80万元。
(3)2011年5月10日-7月13日间,公司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六分公司、南京双玖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贸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共6家公司签订了关于苏州轻轨一号线工程的合同,共计合同金额:1,207.16万元。
2、抵押与借款合同
2010年3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编号为XC6767549251001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原值为9,944,100.82元,净值为7,651,776.34元的房屋建筑物,以原值为3,841,727.13元,净值为3,456,925.44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该抵押合同提供的信用:
(1)为公司金额为10,000,000.00元(期限为2011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15日),合同号为XC67675411310017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2)为公司金额为5,000,000.00元(期限为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12月16日),合同号为XC67675411310027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