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1-02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明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光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光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98,015,177.38 | 650,409,401.87 | 130.3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41,185,184.46 | 260,105,101.15 | 338.7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07 | 1.84 | 229.8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732,187.96 | -949.0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5 | -800.00%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46,766,042.97 | 21.21% | 730,089,280.85 | 29.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632,025.49 | 23.91% | 57,732,700.96 | 29.0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15 | 4.60% | 0.3455 | 8.9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15 | 4.60% | 0.3455 | 8.9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0% | -4.35% | 7.73% | -12.2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6% | -4.36% | 7.15% | -12.8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31,936.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6,246.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7,248.87 | |
所得税影响额 | -768,140.22 | |
合计 | 4,352,794.5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84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1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30,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955,925 | 人民币普通股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1,742,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55,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2,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鸿道3期 | 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9,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2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明旺 | 62,223,300 | 0 | 0 | 62,223,3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王威 | 25,986,300 | 0 | 0 | 25,986,3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东莞市源源化工有限公司 | 13,677,000 | 0 | 0 | 13,677,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深圳市欣明达投资有限公司 | 12,986,100 | 0 | 0 | 12,986,1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深圳首创成长投资有限公司 | 4,230,000 | 0 | 0 | 4,23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王宇 | 4,103,100 | 0 | 0 | 4,103,1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赖信 | 2,735,400 | 0 | 0 | 2,735,4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王林 | 2,735,400 | 0 | 0 | 2,735,4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蔡帝娥 | 2,467,500 | 0 | 0 | 2,467,5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唐菲 | 1,776,600 | 0 | 0 | 1,776,6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向立峰 | 1,508,700 | 0 | 0 | 1,508,7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陈冬仙 | 1,508,700 | 0 | 0 | 1,508,7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王华 | 958,800 | 0 | 0 | 958,8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肖光昱 | 620,400 | 0 | 0 | 620,4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项海标 | 620,400 | 0 | 0 | 620,4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孙威 | 549,900 | 0 | 0 | 549,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李武岐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李灿辉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潘启州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姚玉雯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徐慎彬 | 408,900 | 0 | 0 | 408,9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21日 |
赖杏 | 267,900 | 0 | 0 | 267,9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21日 |
网下配售股份 | 9,400,000 | 9,400,000 | 0 | 0 | 网下新股配售规定 | 2011年7月21日 |
合计 | 150,400,000 | 9,400,000 | 0 | 141,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4446.09万元,环比增加329.14%,主要系本期对外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流动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6093.69万元,环比增加61.35%,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加而相应增加应收票据结算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5216.14万元,环比增加80.02%,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加而相应增加未到期应收账款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3577.11万元,环比增加44.01%,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及货款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为255.13万元,环比增加128.11%,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增加而增加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611.86万元,环比增加144.86%,主要系本期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基地增加投入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178.41万元,环比增加37.28%,主要系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9500万元,环比下降35.24%,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3693.03万元,环比下降63.92%,主要系本期减少应付票据结算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7174.42万元,环比增加86.36%,主要系本期采购货物增加应付账款未到期结算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961.22万元,环比增加51.15%,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人员及工资水平上升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847.62万元,环比增加47.88%,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3、股本期末余额为18800万元,环比增加33.33%,系本期对外发行股票增加股本所致。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77634.43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22.06%,主要系流转税增加、城建税率上升及增加地方教育附加所致。
2、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6.7%,主要系本期加大市场业务开拓力度而相应增加相关费用所致。
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59.08%,主要系本期公司研究开发费用增加以及管理人员工资、上市路演等费用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9867.99%,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95.0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3.68%,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49.06%,主要系:
①由于业务增长,且进口锂离子电芯及电子元器件交期较长,为满足公司生产的需要,增加了原材料的备货以及预付货款的支付。
②由于公司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29.91%,为配合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员工增加从而增加了工资的支出。
③支付的增值税及所得税有所增加。
④为减少公司贴现利息支出,公司收到的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没到银行贴现,减少了现金流入。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8.46%,主要系本期采购设备增加和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基地增加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743.69%,主要系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公司2011年1-9月总体经营回顾
2011年1-9月,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以此为契机,公司继续发挥自身多样化的电芯选择、专业的电源管理系统研发能力、专业的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管理、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等竞争优势,在行业市场得到健康、稳定发展,赢得了充足的订单。同时公司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将工作重点放在公司战略、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201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0,089,280.8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91%;实现营业利润63,740,396.3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9%;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57,732,700.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07%。
报告期内的合同履行、市场开拓、募投项目建设、技术开发、制度建设、人力资源体系完善等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方针,经营计划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继续加强经营管理,稳步快速发展
(1)继续强化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巩固原有优质客户,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的销售持续上升,另一方面大力开拓新客户,目前已通过华为、金立等品牌手机厂商的认证,并已开展初期合作。
(2)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模组方面,公司获得了国际客户的重要订单,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模组销售保持高速增长。
(3)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业务:电动工具锂离子电池产品持续增长,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产品已得到客户认可并已开始量产,电动汽车方面,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一些汽车企业进行电动汽车锂离子电池模组样品的开发。
2、不断优化和完善营销体系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营销体系,形成手机数码类、笔记本电脑类、动力工具类、动力自行车类和动力汽车类锂离子电池等产品组和深圳、北京、上海、青岛等办事处之间的网状交叉考核图,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指导,从而有效地完成市场开拓工作
3、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并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募集资金项目有序进行,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合理规划,谨慎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率和效益。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三、公司第四季度的发展计划
公司新租赁厂房及募投项目产能的陆续释放将大大缓解公司产能紧张的局面,第四季度公司将根据订单情况针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规划,继续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市场,把握机会积极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兄弟于2010年6 月7 日分别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和行为;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任职。2、自出具之日,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止。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履行承诺的情况良好。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及其亲属王宇、赖信、王林、蔡帝娥、王华、赖杏和法人股东深圳市欣明达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源源化工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董事王明旺、肖光昱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深圳市欣明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深圳首创成长投资有限公司、唐菲、向立峰、陈冬仙、肖光昱、项海标、孙威、李武岐、李灿辉、潘启州、姚玉雯、徐慎彬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明旺、王威、肖光昱、项海标、孙威、李灿辉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公司董事周小雄配偶的妹妹姚玉雯还承诺:在周小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周小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的亲属王宇、赖信、王林、蔡帝娥、王华、赖杏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王明旺、王威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王明旺、王威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履行承诺的情况良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搬迁损失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2010年5月31 日出具了《承诺函》,共同承诺:如欣旺达及欣威电子、汇创达在新厂区建成竣工前因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继续租赁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将按比例以现金方式承担因厂房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其中王明旺承担损失的74%,王威承担损失的26%。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所得税项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出具了《承诺函》:“若因税收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上市前因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款进行追缴,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按比例承担补缴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其中,王明旺承担74%,王威承担26%。”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旺、王威已承诺,若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罚款或损失,王明旺和王威愿在毋需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按比例全额承担该等法律责任,其中,王明旺承担74%,王威承担26%。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公司关于与旺博科技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于2011年3月5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1)自2011年3月5日起,公司向旺博科技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发生;(2)自2011年3月5日起,公司向旺博科技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发生。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其他重要承诺
公司2011年6月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1年6月12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334.4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7.6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53.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否 | 8,110.00 | 8,110.00 | 71.14 | 1,663.27 | 20.51%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否 | 8,490.00 | 8,490.00 | 113.27 | 2,521.36 | 29.70%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否 | 5,380.00 | 5,380.00 | 0.00 | 1,492.76 | 27.75%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 否 | 2,970.00 | 2,970.00 | 73.27 | 1,175.79 | 39.59%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950.00 | 24,950.00 | 257.68 | 6,853.18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存放银行 | 否 | 57,384.43 | 57,384.43 | 43,384.43 | 43,384.43 | 75.60% | 2011年05月17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7,000.00 | 7,0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7,000.00 | 7,0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7,384.43 | 57,384.43 | 57,384.43 | 57,384.43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82,334.43 | 82,334.43 | 57,642.11 | 64,237.61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建设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2011年7-9月已用7000万偿还银行贷款,2011年8月已用4000万元补充临时性流动资金及已用3000万元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截止 2011 年 5 月 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6,454.65万元,已置换6,454.65万元。其中: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580.25万元,已置换1,580.25万元;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2,295.70万元,已置换2,295.70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486.18万元,已置换1,486.18万元;技术中心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092.52万元,已置换1,092.5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011年8月已用4000万元补充临时性流动资金及已用3000万元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1 年7月28日,公司与茂名市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签订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就公司锂电池生产基地主体建筑及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合同金额17263.43万元。目前该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