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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柏广新董事长因公出差李凤春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柏广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凤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薛义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李凤春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薛义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814,647,854.532,674,203,024.325.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292,783,687.981,297,987,750.78-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164.18-0.4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5,219,884.2156.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356.56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74,940.5825,845,937.20-172.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8-2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0-7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8-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11.97减少0.5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5-2.33减少3.24个百分点

    说明: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至2010年12月31日已到期,国家新的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目前尚未出台,导致政府补助收入同比减少;二是公司刨花板产品主要原料成本上涨幅度大于售价上涨幅度;三是公司短期借款规模同比增加及利率同比提高导致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54,270.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841,508.0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4,793.2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55,270,833.3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23,194.59
    合计56,360,082.8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2,86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5,933,22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200,05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31,100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远资金信托1,6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16,603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香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22,003人民币普通股
    长江证券-建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核心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4,400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49,163人民币普通股
    尹熙君8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汇阳服饰礼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34,8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额变动比率主要原因
    应收账款206,499,087.6228,023,101.91178,475,985.71636.89%主要系款项未到回收期所致
    预付款项150,458,915.06103,468,656.8546,990,258.2145.41%主要系预付购买原材料及固定资产款等增加所致
    存货422,223,658.44868,210,454.77-445,986,796.33-51.37%主要系本期报表合并范围减少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400,000,000.000.00 400,000,000.00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7,989,488.4822,585,077.39-14,595,588.91-64.62%主要系本期收回对外出租的厂房及办公楼自用所致
    在建工程20,052,613.762,144,942.8017,907,670.96834.88%主要系本期新增技术改造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开发支出5,044,152.461,736,741.293,307,411.17190.44%主要系本期研究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1,023,000,000.00423,000,000.00600,000,000.00141.84%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融资券后增加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115,712,735.3853,432,728.7362,280,006.65116.56%主要系本期未支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78,288,902.48118,679,188.88-40,390,286.40-34.03%主要系本期支付职工工资所致

    应付短期债券0.00 505,600,000.00-505,600,000.00-100.00%主要系本期已偿还所致
    长期借款90,000,000.000.00 90,000,000.00不适用主要系本期新增项目借款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64,894,281.75125,862,100.47-60,967,818.72-48.44%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项 目2011年1-9月2010年1-9月变动额变动比率主要原因
    财务费用36,833,043.6721,334,931.8215,498,111.8572.64%主要系短期借款(含短期融资券)规模同比增加及利率同比提高导致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20,311,728.3012,009,484.758,302,243.5569.13%主要系本期新增应收账款较多,未到回款期所致
    投资收益53,313,540.742,011,181.5751,302,359.172550.86%主要系本期确认对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收入所致
    营业外收入7,294,613.2348,581,447.70-41,286,834.47-84.98%主要系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至2010年12月31日已到期,国家新的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目前尚未出台,导致政府补助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项 目2011年1-9月2010年1-9月变动额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219,884.21-380,096,493.48214,876,609.27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36,282.77-183,722,564.46193,058,847.23主要系本期购建长期资产同比减少以及取得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467,264.34511,528,206.22-388,060,941.88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较偿还借款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完成了2010年度分红派息工作(公司公告刊登于2011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本报告期,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公告刊登于2011年9月10日、9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做出了以下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除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以外,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倡导对吉林森工决策层等部分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正式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

    (2)森工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申请锁定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835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包括在锁定期间因吉林森工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的转让收入将专门用于进入吉林森工的原森工集团职工转换身份所需的经济补偿。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之事项:

    (1)公司在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鉴于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2008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撤销《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公司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28日、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待条件成熟时,再适时推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与规范要求的股权激励计划。

    (2)上述承诺事项中的第二项已履行完毕。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6月2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0年度末的总股本31,0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1,05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11年7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21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11 年7月2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29日,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柏广新

    201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1-01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 2011年 10月 24日成功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 5 亿元,主承销商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 100 元/百元,期限为270 天,计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票面利率为8.10%(发行日一年期shibor+2.8453%)。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可查询中国债券信息网 (http://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