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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傅国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吴文仙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吴文仙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文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117,736,096.462,031,238,983.174.2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221,240,216.321,234,677,695.61-1.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3483.385-1.09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3,507,505.6287.48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7493.33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444,915.9623,034,375.11292.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60.063293.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0.0566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60.063293.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761.880增加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281.660增加1.8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99,000.00先进制造业补助资金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4,024.46 
    所得税影响额-560,07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62,120.03 
    合计2,610,829.4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63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170,952,293人民币普通股
    吴克平1,570,000人民币普通股
    郭雪燕1,105,000人民币普通股
    郭永杰1,018,820人民币普通股
    徐井海918,800人民币普通股
    李臻789,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三朝704,500人民币普通股
    陈雅萍632,030人民币普通股
    李腾520,000人民币普通股
    钟士林518,4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止到2011 年9月30 日,公司资产总额211,774万元,比报告期初的203,124 万元增加8,650万元,增长4.26%;负债总额87,125万元,比报告期初的77,341 万元增加9,784万元,增长12.65%;股东权益124,649万元,比报告期初的125,783万元减少1,134万元,下降0.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122,124万元,比报告期初的123,468 万元减少1,344万元,下降1.09%。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20,621万元,比年初的15,583 万元增加5,038万元,上升32.33%,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应收帐款相应增加;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034万元,比年初的2,205万元减少1,171万元,下降53.11%,用票据支付货款,应收票据减少;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957 万元,比年初的4,033 万元减少2,076万元,下降51.48%,主要是转让未完工的河北张家口新建5万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减少在建工程;

    4)应付帐款期末余额为22,851万元,比年初的16,057万元增加6,794万元,上升42.31%,本期购进货物增加,应付帐款相应增加;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247万元,比年初的483 万元减少730万元,主要是本期缴纳上年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等;

    2、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84,38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66,339万元增加18,046万元,上升27.20%,本期销售量增加及销售价格提高,营业收入增长;

    2)营业成本70,221 万元,比上年同期59,658万元增加10,563万元,上升17.71%,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3)销售费用2,461 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931万元增加530万元,增长27.45%,本期销售量增加及运费提高,销售费用增加;

    4)财务费用3,413万元,比上年同期2,192万元增加1,221万元,上升55.70%,主要是银行贷款利率提高导致融资成本上升及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63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91万元增加1,629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销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商品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及今年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6) 投资收益为零,上年同期303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所持天堂硅谷股权获得收益300万元;

    7)、营业利润2,89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9万元增加2,930万元,营业收入增加和毛利率提高,营业利润增加;

    8) 营业外收入392 万元,比上年同期1108 万元减少716 万元,下降64.62%,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460万元;

    9)利润总额3,138万元,比上年同期978万元增加2,160万元,增长220.86%,是营业收入增加、毛利率提高、三项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减少共同影响的结果;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03万元,比上年同期587万元增加1,716万元,增长292.33%,是净利润增加和少数股东损益增加共同影响的结果。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51 万元,比上年同期3,387万元增加2,964万元,上升87.51%,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7,034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176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228万元;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6 万元,比上年同期204万元增加462万元,增长175%,主要是本期收到转让未完工的河北张家口新建5万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现金1448万元、上期收到天堂硅谷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3万元,比上年同期-6,064万元增加1,481 万元,主要是取得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7,100万元、偿还债务比上年同期增加1,510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109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6月,公司以364,718,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71,854.40元。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国定

    201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2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1—02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以自有资金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我公司投资1800万元,拥有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60%股权,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元,拥有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40%股权。两投资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32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1—03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会召开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致认为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对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做实、做好纺织终端产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把金鹰在桑蚕绢丝和亚麻产品的品牌优势向金鹰的服饰、家纺产品和市场延伸、拓展公司业务和未来效益将产生长期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32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1—03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 18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60%

    3、投资期限:20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及市场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鹰公司”)。上海鑫鹰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9025号。本公司与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两投资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投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迪尔公司”)、住所:桐乡市百桃集镇、法定代表人:祖明华、注册资本:贰拾肆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0400011798、发照机关: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服装制造。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

    上海鑫鹰公司经营范围:纺织品、针织品、皮革产品、家纺产品、服装、服饰、鞋帽的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设计及产品展示、国内展览展销;模特展示演出; 服装、服饰文化交流;相关信息服务、人员培训。

    2、出资方式

    上海鑫鹰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2020万元,以知识产权出资980万元。

    3、上海鑫鹰公司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为:

    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800 万元,持股 60%;卡迪尔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20万元,以知识产权出资980万元,共计1200万元,持股 40%。

    4、知识产权出资

    卡迪尔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980万元,包括“德伊莱DEYILAI”、“德伊莱”、“DEYILAI” 三项注册商标,其注册号分别为第1330834号、5439488号、063439996号。以上三项商标所有权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201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其评估价值为985万元。评估基准日,该知识产权作为卡迪尔公司取得960万元贷款质押。投入上海鑫鹰公司前,卡迪尔公司将取消这一质押以无权利瑕疵知识产权投入到上海鑫鹰公司。

    四、对外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上海鑫鹰公司注册资本为叁仟万元(3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1800万元),占上海鑫鹰出资总额的60%;卡迪尔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220万元),以知识产权方式出资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980万元),共计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1200万元),占上海鑫鹰出资总额的40%。本项出资分两期出资到位,其中第一期出资款5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卡迪尔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00万元,本期出资于双方对“德伊莱DEYILAI”、“德伊莱”、“DEYILAI”注册商标(注册号分别为第1330834号、5439488号、063439996号)进行评估并经双方确认后30日内出资到位并完成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第二期出资款25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500万元,卡迪尔公司以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资98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20万元,本期出资款于上海鑫鹰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六个月内出资到位。

    2、上海鑫鹰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5人构成,本公司委派3人,卡迪尔公司委派2人;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人员担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由3人构成。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

    3、上海鑫鹰公司注册成立进行第二期出资时,卡迪尔公司将“德伊莱”、“DEYILAI”、“德伊莱DEYILAI”注册商标依法过户至上海鑫鹰公司。过户后上海鑫鹰公司拥有“德伊莱”、“DEYILAI”、“德伊莱DEYILAI”注册商标所有权,是该三项注册商标的唯一合法使用者。

    4、合资双方如因履行协议而发生争议,应本着有利于上海鑫鹰公司发展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鑫鹰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协议仍应继续履行。

    五、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投资。

    2、上海鑫鹰公司投资实施后,对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把金鹰在桑蚕绢丝和亚麻产品的品牌优势向金鹰的服饰、家纺产品和市场延伸、拓展公司业务和未来效益将产生长期的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上海鑫鹰公司在经营、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将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

    2、上海鑫鹰公司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效益风险。

    3、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鑫鹰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力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合资经营“DEYILAI”系列品牌服饰的协议书;

    2、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拟进行投资涉及的商标所有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

    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后认为:

    一、本次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决策是公司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转型升级,适应市场变化,拓展内需市场而进行的战略布局,是必要可行的。有利于加速产品结构调整,把金鹰在桑蚕绢丝和亚麻产品的品牌优势向金鹰的服饰、家纺产品和市场延伸,做实、做好纺织终端产品;有利于拓展营销渠道,特别是开发优特终端产品,拓展国内市场,创建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营销模式;有利于继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高公司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金鹰产品社会认知度。有利于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因此同意公司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

    二、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杨东辉

    赖尚云

    徐盛军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