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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邹仲平先生、总经理宁忠培先生、财务总监索隆敏先生、财务部长牟守先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11年9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
    总资产8,098,925,961.527,278,526,189.261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282,812,655.162,249,078,199.391.50
    股本(股)585,000,000.00585,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903.841.56
    项 目2011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8,068,440.73773.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94773.23
    项 目2011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1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856,412,726.09-17.392,971,335,637.371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32,371.93318.4027,096,079.86144.92
    基本每股收益0.09318.400.05144.92
    稀释每股收益0.09318.400.05144.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7增加3.38个百分点1.20增加3.6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2.59增加3.6个百分点1.56增加3.74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7,778.66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47,237.75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0,951,406.09
    4、所得税影响数1,433,091.16
    合计-8,123,298.5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8,09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250,000股A股
    乔正华2,888,327股A股
    谢慧明2,784,250股A股
    上海吉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2,392,321股A股
    蔡鹏2,119,499股A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720,772股A股
    陈小毛1,622,629股A股
    朱霄萍1,575,900股A股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088,699股A股
    苟宏880,000股A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1-9月合并报表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995万元,下降226.98%,主要是自2010年7月起不再将绿源醇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报告期内对绿源醇业亏损按投资比例计入投资收益,从而减少了公司投资收益。

    5、1-9月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2,948万元,上升773.23%,主要是报告期产品价格上涨增加了营业收入,从而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①、泸天化集团将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②、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底线为51%。

    (4)、股权分置改革后,泸天化集团持股比例为59.33%。2008年8月29日泸天化集团将其持有上市公司59.33%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实际控制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上市公司权益的处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化工控股集团。现控股股东化工控股集团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会继续履行原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5)、2011年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比例为59.33%。

    股份限售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提供的资料

    2011年1月29日投资者平台书面问询杨有伟公司用气情况、子公司在建项目、公司产品销售情况
    2011年2月1日投资者平台书面问询朱文勇公司天然气供应情况
    2011年9月17日投资者平台书面问询匿名大股东限售股解禁情况

    3. 6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股份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 2011-01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仲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同意陈向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陈向东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陈向东先生的辞职申请,解聘其副总经理职务。陈向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肖建清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为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肖建清先生简历

    男,生于1956年1月,大学,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泸天化公司合成氨厂合成一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安环处副处长、合成氨厂副厂长、合成二车间主任、泸天化股份公司生产部部长兼任生产部党支部书记、泸天化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调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目前,肖建清先生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1-01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传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于2011年10月25日审议的《关于同意陈向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肖建清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向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陈向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的辞职申请。

    2、根据肖建清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我们对该聘任无异议,同意董事会聘任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黄友 张忠

    2011年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