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公司巡礼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T9:钱沿周刊
  • T10:钱沿周刊
  • T11:钱沿周刊
  • T12:钱沿周刊
  • T13:钱沿周刊
  • T14:钱沿周刊
  • T15:钱沿周刊
  • T16:钱沿周刊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1年12月1日   按日期查找
    B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8版:信息披露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ST安彩 公告编号:临2011-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入项目的核准、环保批文等前期事项尚在办理中,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过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4日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蔡志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6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的实际情况与承销商(保荐人)最终确定。若本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总金额34.5%的股份,具体认购股数以认购价格计算确定。

    除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发行股票定价方式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1年12月1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5.87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后,由董事会和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做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6,400万元,将分别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额
    1年产1892万只投射电容式触摸屏生产项目106,48078,400
    2年产1440万平方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目42,20030,000
    3补充流动资金38,00038,000
    合计186,680146,4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上述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公司董事会可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决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办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预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式募集资金。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条件是公允的,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总金额34.5%的股份,具体认购股数以认购价格计算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其他与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宜;

    2、授权董事会签署所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如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变化,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选择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份登记、限售及上市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验资手续、经营范围变更等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授权董事会设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入项目的核准、环保批文等前期事项尚在办理中,因此,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事项完备后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207 股票简称: ST安彩 编号:临2011—3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4日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 月30日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桂先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成员在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后,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发挥主业优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ST安彩 公告编号:临2011-3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彩高科”)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亿股(含2.56亿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272亿元。其中河南投资集团承诺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总金额34.5%的股份。2011年11月29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由于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将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河南投资集团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亿股(含2.56亿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272亿元。其中河南投资集团承诺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总金额34.5%的股份。2011年11月29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由于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及双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需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河南投资集团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智勇

    注册资金:人民币120亿元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河南投资集团是河南省政府的投融资主体,主营业务集中于电力、交通、水泥、造纸、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截止2010年底,拥有控股企业44家,其中控股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参股中航光电、交通银行两家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投资发展势头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

    河南投资集团承诺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总金额34.5%的股份。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安彩高科与河南投资集团于2011年11月29日在郑州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合同主体分别为:

    甲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方”)。

    乙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方”)。

    (二)认购方式与认购价格

    河南投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同意以货币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34.5%。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不低于5.87元,最终发行价格由安彩高科董事会根据尚未确定的其他认购对象的竞价结果确定。

    (三)支付方式及锁定期

    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乙方正式开始发行股票时,甲方应按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款项先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乙方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相关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

    除合同中双方所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自协议签署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

    1、安彩高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安彩高科非关联股东已在股东大会上以决议的方式批准本协议的签订;

    3、河南投资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项获得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批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之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与保证,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蒙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应对守约方进行足额赔偿。

    五、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5.87元/股。

    河南投资集团的认购价格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在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河南投资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票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将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使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1年11月30日,本公司独立董事齐二石先生、王京宝先生和张鹤喜先生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事前通知了独立董事,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独立董事表示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条件是公允的,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