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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1-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1-024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武进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武进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及中行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6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与华泰证券及建行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监管事宜进行了约定并予以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8月25日核准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之间的业务整合方案,并要求严格按照该方案,推进业务整合工作。根据整合方案,华泰证券将除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以外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及相关资产转让给华泰联合,相关的员工和客户(项目)由华泰联合接收。

      近期,公司分别与中行武进支行、建行武进支行、华泰证券和华泰联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分别与中行武进支行、建行武进支行、华泰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华泰证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一致的地方适用于本协议。

      4、本协议经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拾份,四方各执贰份,其余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