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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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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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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2-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2-002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参会董事8人,董事吴玉华委托董事王显民、独立董事唐豪委托独立董事张传明、独立董事赵曙明委托独立董事宋德亮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龚乃勤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传明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以及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关联董事胡庆永、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1,013,207,989.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1,842,542.9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4,184,254.29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1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8,963,369.16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现,不送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提出不分配方案的原因是由于公司于2011年用自有资金收购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两处探矿权,短期内现金支付较大。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将用来满足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吴玉华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职务,推选郝宗典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郝宗典:男,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皖北煤电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皖北煤电集团副总会计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皖北煤电集团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同意唐豪因公务繁忙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推选王玉春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玉春:男,1956年出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会计学教授。历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系主任、校“财会审”研究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安徽省工商管理硕士(AH-MBA)财务学科组负责人。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南京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长、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兼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柴股份有限公司、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候选人的推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等)。上述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的议案》

    公司投资建设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12-005)。

    关联董事胡庆永、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4月12日上午10点整

    3、会议地点:宿州市皖煤大酒店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4、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5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 凡截止2012年4月5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

    3、登记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157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 系 人:祝朝刚 联系电话:0557-3982147

    3、邮 编:234011 传 真:0557-398226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2-003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16日下午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卫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以及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双方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项目建成后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本次关联投资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2-00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并对2012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1年,公司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868.3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金额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费20,031,832.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2,453,097.21
    上海皖北物资经营公司材料采购10,004,328.66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气采购4,053,823.01
    安徽恒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热气采购5,901,179.9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次煤销售11,343,589.76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销售36,914,564.3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6,461,333.33
    安徽恒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1,243,321.90
    安徽恒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销售276,371.56
    合计 98,683,441.63

    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比年初预计金额10,700万元少831.66万元,符合年初预计。

    二、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2年,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金额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费26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500
    上海皖北物资经营公司材料采购12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气采购450
    安徽恒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热气采购65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次煤销售12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销售40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700
    安徽恒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140
    安徽恒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销售30
    合计 11470

    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11470万元左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根据公司以及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进行合理的预计。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成本的持续降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相关关联交易均签订了相关协议,关联交易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或公平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2-00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建设运营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项目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出资2252.5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45.05%。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万元,全部为国家扶持资金,占注册资本金的20 %,其他自然人股东投资1747.5万,占注册资本金34.95%。项目建成投产以后,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消耗钱营孜煤矿产出的大量煤矸石,为公司带来可观的间接效益,促进该地区的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带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的议案》,会议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公告(临:2012-002号)。

    (三)批准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投资主体情况

    1、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乃勤,注册资本1,000,004,070元。经营范围主要为煤炭开采、洗选、销售。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252.5万元(其中500万元为国家扶持资金),占注册资本金的45.05%。

    2、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法定代表人为葛家德,注册资本30亿元整。经营范围主要为:煤、煤化工的开发、投资与管理,物贸物流(凭许可证经营)程等。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我公司599,615,741股,占公司注册资本59.96%,为公司控股股东。本项目皖北煤电集团投资1000万元(全部为国家扶持资金),占注册资本金的20%。

    3、赵明灯,拟出资327万,占注册资本6.54%。

    4、吴素珍,拟出资273万,占注册资本5.46%。

    5、华虹,拟出资169万,占注册资本3.38%。

    6、陶朝辉,拟出资164.5万,占注册资本3.29%。

    7、任杰,拟出资160万,占注册资本3.20%。

    8、任伟,拟出资131万,占注册资本2.62%。

    9、吴心刚,拟出资130万,占注册资本2.60%。

    10、李淑琴,拟出资114.5万,占注册资本2.29%。

    11、崔艳,拟出资114.5万,占注册资本2.03%。

    12、杨华,拟出资100万,占注册资本2.00%。

    13、桂鹏飞,拟出资77万,占注册资本1.54%。

    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1747.5万,占注册资本金34.95%。上述自然人均为中国公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煤矸石是煤矿和洗煤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在全国各地大量堆积,占用了大量土地,长期日晒雨淋,自燃后散发出SO2等有害气体,所含硫酸盐和重金属污染水源,对环境造成不良后果。煤矸石烧结砖项目是充分利用煤矸石为原料,实现排渣与利用废渣的良性循环的综合利用项目,是消除这种工业废料污染的最有效、最彻底的途径。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空心砖是节能型墙体材料的一种,主要代替实心粘土砖用于永久性建筑,由于该产品具有自重轻、强度高、良好的承载抗震性能,具有优良的保温、隔热、隔音特点;在使用时,施工周期短、综合造价低,因此,有着广阔的市场。这种烧结砖的使用对于保护和节约耕地、治理环境、缓和能源危机、提高建筑功能、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宅产业现代化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主要利用公司钱营孜煤矿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煤矸石,生产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空心砖。钱营孜煤矿原为皖北煤电集团所拥有的煤矿,公司于2009年年底完成收购钱营孜煤矿。目前,钱营孜煤矿年产煤能力在180万吨,煤矸石年排放量在30万吨左右,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消耗煤矸石28万吨,可减少因矿石堆积需占用土地29.7亩。本项目的建设将是安徽省较大规模的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煤矸石烧结砖1.2亿标块,可取代近60个实心粘土砖厂的生产规模。由于采用先进的挤出成型技术和消烟除尘设施,对于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墙改工作的不断深化,住宅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多孔砖、空心砖必将取代粘土实心砖,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墙改政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地区的发展规划。

    四、项目立项以及建设计划

    1、立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备案的函》(发改环经函〔2009〕73号)批准,同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451号)批准。

    2、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拟由上述投资方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建设运营,公司名称暂定为:宿州营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项目预计在各投资方资金到位后6个月时间建成完工。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煤矸石多孔砖、空心砖是综合利用的产品,该项目是环保工程,原料费用低廉。煤矸石自身的发热量已满足坯体干燥和制品焙烧需要,基本无须耗用燃料,这将会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同时该产品又是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价格与销售的风险小,利用废料生产建材产品在政策上也会得到优惠,从而为产品推向市场进而占有一定份额奠定了良好基础。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出的多孔砖、空心砖主要在淮北市和宿州市及周边地区销售,销售方式以工厂直销为主,也可以在用砖量大的地区设销售点,以利产品推广和为用户服务。

    该项目一期建设1.2亿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考虑到煤矸石多孔砖、空心砖的良好性能,并与类似新产品的价格比较,多孔砖、空心砖销售价格平均定为每标块0.28元左右,按年产1.2亿块计算,正常年销售额为336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1505.23万元,投资回收期4.61年(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27.11%(所得税前)。项目在生产经营期间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资金投入后回收正常,自身盈利能力较强。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投资,控股股东出资金额全部为获得的国家专项扶持资金。

    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投资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主要利用公司钱营孜煤矿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煤矸石,生产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空心砖。项目建成后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本次投资形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关联投资是充分利用控股股东获得的国家扶持资金,关联投资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投资建设钱营孜煤矿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玉春,作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玉春

    2012年3月16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玉春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