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3月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2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唐世定、董宜君、王维安、任永平向董事会递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52,644,744.50元,同比增长61.60%,营业利润555,467,448.94元,同比增长78.1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8,994,222.76元,同比增长71.21%。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329,179,477.48元,按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917,947.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8,026,496.89元,减去201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52,750,000元,截至2011年12 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11,538,026.62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422,0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元(含税),共计54,860,000元;本年度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42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211,000,000股。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2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199号《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
8、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2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2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章程》需作修改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20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300万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2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3,300万股,均为普通股。”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待本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4月10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2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7、8、9、11、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或“本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房产”) 及其下属控股、参股公司、 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湖建设”)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2年预计总金额 | 2011年 | |
预计关联合同金额 | 实际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 | |||
提供建筑装饰工程、玻璃幕墙、景观工程、门窗制作、施工安装等劳务 | 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参股公司 | 不超过2,000 | 不超过5,000 | 716.98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 | 不超过8,000 | 不超过15,000 | 4,660 |
合计 | - | 不超过10,000 | 不超过20,000 | 5,376.98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61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杏娟
企业住所:上虞市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各持有亚厦房产82.38%、8.99%和8.63%的股权。亚厦房产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欣欣和张杏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亚厦房产资产总额118,541.44万元,净资产17,507.98万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9,724.12万元,净利润-2,720.38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15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月明
企业住所:上虞经济开发区锦华苑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承包,水电管道安装,树木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件制造、安装;石材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梁湖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的姐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梁湖建设资产总额95,838.20万元,净资产42,725.53万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1,101.54万元,净利润6,705.20万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亚厦房产长期合作,亚厦房产为房产地产开发一级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开发的楼盘均以中高档楼盘为主,在浙江省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梁湖建设系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资质、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先后获得浙江省建设行业综合实力领先企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上虞市建筑二十强企业等殊荣。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亚厦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均回避表决。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当地市场的类似交易情况协商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亚厦股份2012年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亚厦产业园”)、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鉴于经营需要需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同意为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幕墙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产业园、亚厦幕墙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业务等,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亚厦产业园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住所为浙江省上虞市开发036-027-518地号,法定代表人王文广,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配套部品部件、各类建筑幕墙、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加工、中空玻璃深加工和研发、设计、制造等。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亚厦产业园总资产40,631.37万元,净资产33,952.61万元。本报告期内亚厦产业园实现营业收入6,581.39万元,净利润-636.84万元。
2、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亚厦幕墙成立于2001年9月19日,住所为上虞市章镇工业新区,法定代表人王文广,注册资本15,8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幕墙、铝制品、金属门窗、不锈钢制品、中空玻璃的加工制作、销售;石材加工等。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亚厦幕墙总资产117,751.30万元,净资产36,275.82万元。本报告期内亚厦幕墙实现营业收入141,334.31万元,净利润9,063.7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幕墙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产业园、亚厦幕墙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业务等,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91%。
报告期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亚厦幕墙累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5,000万元外,无其它对外担保,累计对外担保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4%。截止2011年12月31日,担保已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 01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0年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9号”《关于核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300万股新股。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采用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1.86元。截至2010年3月17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68,858.00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等发行费用5,365.74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492.26万元,经公司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429.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2,063.12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其中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依据上述规定,不能从募集资金中扣除而需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发行相关费用金额共计649.55万元,本公司已根据要求进行调整,相应增加募集资金净额649.55万元。本公司经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12.67万元。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1、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329.91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67.48万元,2010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383.33万元,201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579.10万元。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增资11,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出资成立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58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1,329.20万元收购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的股权,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收购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486.99万元。
综上,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3,459.56万元,累计使用金额为92,739.11万元,其中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4,750.81万元,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67,988.3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 163,492.26 |
减:发行费用 | 779.59 |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62,712.67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4,367.48 |
置换截止日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 26,962.43 |
使用超募资金 | 61,409.2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486.00 |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73,459.5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支付审批流程,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百官支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交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0年3月26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曹娥支行(原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百官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0年5月10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厦产业园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1年10月25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厦产业园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曹娥支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1年12月30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73,459.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截止2011年12月31日 | 备注 |
余额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 11,985.97 | 一般存款账户 |
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曹娥支行(注) | 25,951.39 | 一般存款账户 |
交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 16,576.02 | 一般存款账户 |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 | 12,228.94 | 一般存款账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 | 6,717.24 | 一般存款账户 |
合计 | 73,459.56 | - |
注:由于2011年1月1日,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内部整合,原“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百官支行”拆分为两家支行,新增支行名称为“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曹娥支行”。公司原在百官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000065953513归属于曹娥支行,曹娥支行继续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2,712.6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988.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739.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 | 否 | 20,053.00 | 20,053.00 | 11,391.41 | 20,082.66 | 100.15% | 2011年6月 | 690.44 | 是 | 否 |
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 | 否 | 14,696.00 | 14,696.00 | 3,664.49 | 7,708.08 | 52.45% | 2012年6月 | 注1 | — | 否 |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4,745.00 | 5,970.00(注) | 1,188.19 | 1,854.57 | 31.06% | 2011年9月 | — | — | 否 |
建筑装饰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6,224.00 | 6,224.00 | 1,335.01 | 1,684.60 | 27.07% | 2011年4月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718.00 | 46,943.00 | 17,579.10 | 31,329.91 | 66.74% | — | 690.4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增资 | — | 11,000.00 | 11,000.00 | 5,000.00 | 11,000.00 | 100.00% | 2011年7月 | — | — | |
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100.00% | 2010年12月 | — | — | |
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有限公司增资 | — | 580.00 | 580.00 | 580.00 | 580.00 | 100.00% | 2011年4月 | — | — | — |
补充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 | — | 1,225.00 | 1,225.00(注) | — | — | — | — | — | — | — |
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 是 | 26,351.00 | 3,056.00 | — | — | — | 2012年10月 | 注2 | — | — |
收购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 | — | 12,588.00 | 12,588.00 | 11,329.20 | 11,329.20 | 90.00% | — | — | — | — |
收购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 | —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100.00%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 | — | — | — |
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 | — | 16,000.00 | 16,000.00 | — | — | — | — | 注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06,244.00 | 82,949.00 | 50,409.20 | 61,409.20 | 74.03% | — | — | — | — |
合计 | 151,962.00 | 129,892.00注 | 67,988.30 | 92,739.11 | 71.40% | — | 690.4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2:“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无法计算项目效益。 注3:“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无法计算项目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内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8、 经公司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收购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该笔超募资金已使用。 9、 经公司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使用16,000.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将由亚厦产业园实施“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该笔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 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的调整 经本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超募资金项目之“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拟建在上虞章镇工业新区新购置的203亩土地”改为“公司章镇工业新区现有厂区内自留地”,投资总额由原来的26,351.00万元减少至3,056.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 建筑装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 经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建筑装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项目名称改为“建筑装饰设计技术研发中心”,办公楼由原购买改为租赁方式。公司建筑装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投资额为6,224.00万元,现因市场环境变化,调整后拟投资4,305.00万元,多余的原固定资产募集资金投入将全部用于建筑技术研发中心的工法研究、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专利发明等“软实力”领域,以全面提高公司的科研能力,快速促进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0年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累计投入的资金43,674,786.33元,其中“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置换34,919,109.61元,“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置换8,755,676.72元。该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2010)专字第020326号《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2010年4月11日至2010年10月8日期间,使用16,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将上述金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2010年10月9日至2011年4月8日期间,继续使用16,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4月7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报告期内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已签定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各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并正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 |
注: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后的投资总额实际为5,970.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投资1,225.00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970.00 | 1,188.19 | 1,854.57 | 31.06% | 2011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建筑装饰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建筑装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6,224.00 | 1,335.01 | 1,684.60 | 27.07% | 2011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 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 3,056.00 | — | — | — | 2012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5,250.00 | 2,523.20 | 3,539.17 | 23.22%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披露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建筑装饰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披露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业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19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下转B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