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2-10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以传真及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1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72,031,934.08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674,506.71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为7,244,260.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8,487,755.61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57,509.88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所以董事会决定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提供5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2012年预计发生的5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对参股及其它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因这些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2年度对外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方案,并将此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债权计提1%坏帐准备的议案;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预付九龙山管委会土地款余额为222,472,144.90元,列入其他应收款。收到土地返还款及围堤专款余额计103,798,669.43元,列入其他应付款。
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日出具书面函,愿为上述向九龙山管委会支付的土地款余额的安全、完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九龙山管委会的还款情况,同意2011年末,公司对该部分债权按1%的坏帐比例计提坏帐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将部分资产计入“投资性房产”核算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将部分圣马可公寓及商业街以出租的方式经营,计入“投资性房产”核算。该部分资产帐面原值为238,313,286.83元,同时,按使用期限计提折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上第1、2、3、4、5、6、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2-11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