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还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2-007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0月27日、2011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详见2011年10月29日、2011年11月15日本公司相关公告)
截至2012年5月14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2-008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朱爱华委托独立董事姚仁泉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昝圣达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讨论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综艺数码城本公司会议室
5、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表决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内容:
1、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 审议关于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嘉宾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1日—6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00—5:00(双休日除外)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2年6月6日(含)前送到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政巍 邢雨梅
电话:(0513)86639999 86639987 传真:(0513)86563501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综艺数码城
邮编:226376
2、会议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 |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6 | 关于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 |||
7 | 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 | |||
9 |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议案仅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择一填写,不填、多填、错填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770 | 综艺投票 | 9 | A股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元 |
2 |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元 |
3 |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00元 |
4 |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元 |
5 |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5.00元 |
6 | 关于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9.00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综艺股份”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77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同意 |
73877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反对 |
73877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9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完成非公开发行并成功募集资金,经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8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9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137,64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2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3,425.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1697号验资报告。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1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将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截至2012年5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同日刊登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还款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意大利光伏电站项目。由于光伏电站项目按实施进度分期投入,造成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6亿元,为募集资金净额133,425.6万元的19.49%,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综上意见,我们同意公司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西南证券经过核查认为:综艺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综艺股份在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基础上,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和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以上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综艺股份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由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