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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2-00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集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35,956,16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95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95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95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95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95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6、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5,95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胜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人,表决情况如下:

      刘胜祥先生:同意表决权数135,882,362份;反对表决权数0份;弃权表决权数73,800份。

      董事简历:

      刘胜祥,男,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营运部副经理,曾任武汉武大弘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武汉东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监事候选人1人,表决情况如下:

      张功先生:同意表决权数135,882,362份;反对表决权数0份;弃权表决权数73,800份。

      监事简历:

      张功,男,1972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财务部主管,曾任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驻外会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95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