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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2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在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5月18(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38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2会议室。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袁志敏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517,130,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1%。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17,130,9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2. 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17,130,9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17,130,9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17,130,9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5. 审议通过《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4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5亿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5亿元元。同意公司作如下权益分派:

      一、按增发完成后公司最新总股本16.465亿股计,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9,395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46,124.54万元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6.465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送红股3股,送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16.465亿股增加到26.344亿股,公司资本公积金由741,370,133.96元减少为247,420,133.96元。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11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650万元。

      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344亿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4,6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4,650万股。

      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26.344亿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344亿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517,080,9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50,00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表决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的意见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续聘该所为我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将其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报告审计的报酬定为70万元,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的相关食宿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517,130,9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2012 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2012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7.20亿元,其中:

      (1)对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4亿元;

      (2)对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

      (3)对天津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

      (4)对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亿元;

      (5)对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5亿元;

      (6)对绵阳东方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5亿元;

      (7)对广州金发绿可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2亿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1 年度延续至2012 年度的担保余额。在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同意授权董事长袁志敏先生审批在以上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17,130,9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冯寸生律师、纪树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记录及会议决议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