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 2012-00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2年5月 18日上午9:30在南京市紫金山庄主楼三楼扬子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名,代表公司 133,103,889 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7.15 %。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怀珍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1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103,889 | 0 | 0 | 100% |
议案二、《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038,889 | 0 | 65,000 | 99.95% |
议案三、《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103,889 | 0 | 0 | 100% |
议案四、《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103,889 | 0 | 0 | 100% |
议案五、《2011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103,889 | 0 | 0 | 100% |
议案六、《关于2011年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103,889 | 0 | 0 | 100% |
一、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8301.24 万元,提取以下二项基金: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830.12 万元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 830.12 万元
二、提取二金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6641.00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9296.97 万元中已用于发放2010年现金红利3583.22万元及职工住房补贴244.24 万元,余额5469.51 万元。201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12110.51 万元。
三、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红利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议案七、《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103,889 | 0 | 0 | 100%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按不高于市场审计费用之标准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议案八、《关于发放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用留存收益弥补的议案》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3,103,889 | 0 | 0 | 1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于昕律师和韩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为:
本所认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本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 5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