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2-025
转债简称:中海转债 转债代码:110017 公告编号:临2012-025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A股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扣税后每股人民币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1日(周四)
● 除息日:2012年6月1日(周五)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15日(周五)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获于2012年5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3)刊登于2012年5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5月3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本公司H股股东派息另行安排)。
3、本次分配以3,404,552,613股(其中A股总数为2,108,552,6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340,455,261.30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31日(周四)
2、除息日为2012年6月1日(周五)
3、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6月15日(周五)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其他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
4、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规定,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0.09元进行派发。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如存在除前述QFII 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该等股东应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6、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A 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1-65967165、021-65967742
联系传真:021-65966160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670号7楼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00080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2-026
转债简称:中海转债 转债代码:110017 公告编号:临2012-026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A股2011年度利润
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8.70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8.60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2年6月1日(周五)
4、恢复转股日期:2012年6月1日(周五)
根据“中海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当本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本公司将在2012年6月1日实施2011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规定,“中海转债”转股价格则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8.70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8.60元。可转债转股代码“中海转股”(190017)将于2012年6月1日,即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0元。
特此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