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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合理城镇化破解“中等收入陷阱”
    201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鑫 孙瑞志

      ⊙张鑫 孙瑞志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在本世纪初就已经由低收入国家进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2010年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后,又跨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行列,由此引出了中国是否面临“中等收入陷阱”风险的问题。笔者经过比较研究认为,我国确实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的诸多挑战,但可以通过合理推进城镇化来化解。

      

      “中等收入陷阱”风险确实存在

      “中等收入陷阱”概念是由世界银行在2007年发表的《东亚复兴: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报告中首次提出来的。该报告按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与人均GDP相当)把各国分为低收入国家、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四组,并指出当一个经济体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以后,有可能因经济快速发展积累的各种矛盾集中爆发,而迟迟不能顺利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阶段。

      世界银行每年都会对收入分组标准进行调整,2009年的分组标准是: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99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在996至394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3946至1219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在12196美元以上为高收入国家。

      从国际经验看,二战后,许多国家通过自身的努力先后进入到中等收入国家之列后,只有极少数的国家能够顺利的实现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从而进入到高等收入国家之列。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在1960年的101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只有日本和亚洲的“四小龙”等13个先后进入高收入阶段。

      例如,日本的人均GDP在1972年接近3000美元,到1984年突破1万美元,1988年超越美国,达到2.3万美元;韩国的人均GDP在1987年超过3000美元,1995年达到了11469美元。几乎所有拉美国家和以亚洲“四小虎”(泰国、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为代表的东南亚国家则深受“中等收入陷阱”的困扰,经济要么停滞不前,要么上下波动,持续时间截至2011年平均在30年以上,有的长达四五十年。这说明,“中等收入陷阱”风险确实存在。

      从国内情况看,我国也确实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的诸多挑战。

      首先,经济结构失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经济增长也出现了减缓的趋势。我国当前的经济结构失衡是全方位的,需求结构失衡表现为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的失衡;产业结构失衡表现为三次产业发展不协调、农业基础薄弱、工业大而不强、服务业发展滞后,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城乡和区域结构失衡表现为城镇化发展滞后、中西部地区发展滞后、城乡和区域之间生活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要素投入结构失衡表现为资源消耗偏高,环境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的约束日益突出,等等。经济结构失衡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加大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其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贫富分化现象在我国表现得越来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在上个世纪90年进入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时期,2000年基尼系数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并呈现进一步上升的趋势,2004年达到0.465。

      中国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表现得尤为突出。收入分配不公、贫富悬殊一直是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表现症状,不仅会导致社会严重分化,居民消费不足,内需不振,还会引发激烈的社会冲突,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收入增长和合理分配同等重要

      “中等收入陷阱”是以人均国民总收入来界定的。虽然人均GNI并不能准确反映产业结构、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差距等,但可以肯定的是,国民收入水平不是一国经济发展或者停滞的原因,而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收入的增长必须依靠工业化和城市化来推动,同时,处理好城市化与产业结构升级和收入分配的关系,对化解“中等收入陷阱”至关重要。

      日本在战后到1970年、韩国在1960年到1990年实现高度城市化(城市化率70%以上)过程中,之所以能顺利地进入高收入阶段,原因就在于它们都抓住了当时世界产业调整的机遇,成功实现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产业结构的升级,同时大力提升人力资本的质量和创新能力,增加公共投资,保障民生,增加居民收入和缩小贫富差距,将基尼系数始终控制在0.4以内。

      例如,韩国在1970年代通过推行“新小区运动”来缩小城乡和居民的收入差距,使初次分配更趋均。当时,韩国的基尼系数为0.36,到1990年代末下降到0.31,以后没有出现明显地变化。日本在1960年代通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以及缩小城乡差距、最低工资制度、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等措施,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实现了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均衡发展和社会的相对稳定。也就是说,这些经济体实现了城市化与产业结构升级、国民收入倍增、社会财富合理分配的同步发展,从而顺利地进入到高等收入之列。

      反观拉美和东南亚一些国家,自20世纪50、60年代全面推进工业化代以来,经济突飞猛进,到70、80年代就实现了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过渡,并成功突破“贫困陷阱”,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但随后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对此,学者们分析指出,这些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原因大致是相同的。一是没能及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拉美国家在工业化初期实施进口替代战略后,大力发展本国工业,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工业生产成倍增长。但是,这种自给自足、大而全的发展模式,不仅极易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而且失去利用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结果是,拉美错过了1950年代至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带来的机遇,经济发展从1980年代开始急转直下。与此相反,亚洲“四小虎”实行高度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虽然利用当时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实现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但也因其高度依赖国际市场,内生经济增长动力缺失,而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没能将经济发展的势头延续下去。

      二是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工业化的发展速度,出现了过度城市化和首位城市的过度膨胀现象,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给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了诸多阻碍。拉美国家依托工业化强大的推力,城市化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城市化率由1950年的41.6%提高到1990年的72%,与发达国家的比重相当。

      2000年,拉美的城市化率进一步上升到78 %,阿根廷为89. 6%,巴西为79.9%,墨西哥为75.4%,乌拉圭为93.7 %,布宜诺斯艾利斯、墨西哥城、圣保、罗里约热内卢等跻身于世界级超大城市的行列。但由于城市化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脱节,大大超过了工业化速度,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农业衰败、乡村凋敝,城市人口增长过快,失业率高企,城市用地紧张,交通拥挤,公共服务欠缺,环境污染严重,社会治安恶化。

      过度城市化带来的另一个不良结果是,大量的失地的农民和人口的失业造成收入分配两极分化、贫富差距加剧。上世纪70年代,拉美国家基尼系数高达0.44~0.66之间,巴西到上世纪90年代末仍高达0.64。由于拉美国家没有很好地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导致中低收入居民消费严重不足,消费需求的拉动力减弱,产业结构转型失败,对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了致命的影响,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亚洲“四小虎”在战后坚持全面开放,充分利国际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通过引进外资,优先发展工业,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城市化也得到很快地发展。但与拉美国家相比,其城市化水平相对比较低。到1990年,只有马来西亚、菲律宾的城市化率超过了50%,印尼则为35.4%,泰国更低,不到20%。而且同样存在人口和经济活动过分集中大城市,特别是集中在以首都为中心的少数几个大城市,城乡发展不协调、贫富悬殊等问题,影响到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城镇化给我国带来的机遇

      从国际经验来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在于要及时实现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同时要处理好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关系,壮大中产阶层。由此看来,与拉美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相比较,中国拥有破解“中等收入陷阱”的优势,那就是合理城镇化带来的机遇。无论是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还是在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都可以通过推进城镇化来实现。

      第一,我国城镇化空间还很大,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的增长提供了巨大的消费潜力,避免出现经济长期徘徊、甚至停滞的情况。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刚刚超过50%,正处于世界城市化进程公理性曲线——诺瑟姆曲线的中期阶段,也就是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不考虑水分因素达到高度城市化水平还有20~30个百分点,有4亿左右农村人口将转入城镇。

      研究表明,中国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点,由此带动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相关产业的投资,以及进城人口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的消费需求,至少可以维持中国4%-5%的经济增长水平;这些消费引发的GDP增长将占据我国整体增长的57%以上。城镇化无疑将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最大贡献因素。

      第二,城镇化有利于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首先,城市化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需求基础,生产要素和人口聚集形成的规模和集聚效应,不仅创造了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强大需求,而且会通过降低服务业的成本,促进服务行业的不断产生和独立化,从而改变我国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落后的状况。其次,消费结构的不断提升过程实际上就是产业结构不断提升的过程,中等收入阶段的消费需求对于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同样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再次,城市化有利于帮助相当一部分人获得更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提高人力资本的质量和创新能力,为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第三,城市化带来人口从乡村流向城镇,从欠发达地区流向相对富庶的地区,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区域、行业差距,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特别是中西部和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壮大中等收入阶层,缓解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大带来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这是因为,如果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提高了,而大多数普通民众因为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关系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并没有得到显著的改善,那么这种收入水平的提高就难以释放内需潜能,以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依然存在。

      如果说中国进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和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靠的是“市场驱动”和“要素驱动”来实现的话,那么,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就必须转变到依靠城镇化驱动来实现。这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时期和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的一致性提供的机遇。

      城镇化驱动的内涵在于,一是经济发展战略从依靠出口和投资驱动为主向依靠消费、投资与出口协调拉动转型,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二是统筹工业化和城镇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条件。通过推进工业化,能够有效提升城镇人口的就业和收入水平,吸收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就业,进而推动城镇化发展,同时有利于通过以工哺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反过来,城镇化的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城市公共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从而为工业化提供重要的推动力量。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潜在的城镇化空间虽然为实现经济转型与持续增长,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这是建立在合理推进城镇化的前提下的。中国的基础设施、政治经济制度的优势都要好于拉美和东南亚国家,这为依靠城镇化驱动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防止城市化冒进,继续走粗放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忽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忽视城镇化对提高就业率、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和环境、提高居民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等,那么就难免重蹈拉美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覆辙。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