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2-3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17时收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持股比例变动的函”,函件内容如下:截止2012年11月8日,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累计买入中百集团股票69,639,7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22%。
截止2012年11月7日,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89%。2012年11月8日,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2,26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33%,其累计持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22%。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百集团
股票代码: 0007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新光南路3号
联系电话: 0579----85615358
股份变动性质: 增持
签署日期: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披露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和《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中百集团 | 指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2 年11月8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系统合计买入中百集团股票69,639,776股,占中百集团股份总额的10.22%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
注册资本:6668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200012443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机械制造销售,实业投资(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营期限: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九日止
税务登记证号:330725760197619
股东名称:1、周晓光,持股比例为51%;
2、虞云新,持股比例为49%。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新光南路3号
联系电话:0579-8561535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周晓光女士及虞云新先生,其注册地址是义乌市青口工业区,注册资本6.668亿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机械制造销售,实业投资(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高管的基本情况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周晓光 职务:董事董事长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姓名:虞云新 职务:董事总裁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姓名:周玉霞 职务:董事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上述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目的是看好该公司财务基础、行业、团队等综合投资价值,拟进行长期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希望能分享未来业绩增长带来的良好回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2012 年11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买入中百集团股流通股69,639,776股,占总股份的10.22%。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中百集团的股份69,639,776股,占中百集团股份总额的10.22%。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持股变动之前,有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百集团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新光控股集团 | 34,608,726 | 5.08 | 69,639,776 | 10.22 |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1年10月10日起买入中百集团挂牌交易的股份,在此之前未买卖任何包括中百集团在内的其它任何股票。
一、买卖股份数量
新光集团在2011年12月到2012年11月,共计买入流通股35,031,050股,无卖出股份情形。
二、交易价格区间及均价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入中百集团股票交易情况:
时间 | 买入股数(股) | 价格区间(元) |
2011年12月--2012年4月 | 26,958,111 | 7.5—8.5 |
2012年5月 | 0 | |
2012年6月 | 3,139,688 | 7.36--8.01 |
2012年7月 | 0 | |
2012年8月 | 1,902,451 | 6.25--6.46 |
2012年9月 | 680,000 | 6.4--6.77 |
2012年10月 | 88,000 | 6.46 |
2012年11月 | 2,262,800 | 6.10-6.15 |
三、收购资金来源
报告书中所披露的收购股份的资金,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晓光
签署日期:2012年11月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管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股票简称 | 中百集团 | 股票代码 | 00075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义乌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其他√ (二级市场交易) 赠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股份的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4,608,726股 持股比例 :5.0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5,031,050股 变动比例:5.14% 变动后持股数量:69,639,77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2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晓光
签署日期: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