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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2012-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2月10日起对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1、基金份额的类别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A级和B级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A级代码为288101(现有基金份额类别),B级代码为288201(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2、有关业务规则

      (1)A级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A级基金份额。

      (2)B级基金份额适用于单笔申购申请达到或超过500万的投资者(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500万元)。

      (3)在同一销售机构内,投资者可以申请将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B级基金份额,单笔转换的最小份额为500万份;B级基金份额转换为A级基金份额,单笔转换的最小份额为100份。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不收取转换费。

      (4)本公司暂不对A级、B级基金份额进行自动份额类别转换。

      3、相关费用说明

      (1)本基金A级、B级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2)本基金A级、B级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二、B级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与基金收益公告

      投资者可自2012年12月10日起办理本基金B级份额的申购、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等业务,并可自2012年12月12日起办理本基金B级份额的赎回、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将自2012年12月11日起计算,并于2012年12月12日起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披露。

      本基金B级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已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规则。投资者由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时,单笔转换金额须大于或等于500万元(含转出基金费用),B级份额转出至其他开放式基金时,单笔转换的最小份额为100份。

      三、B级份额业务办理机构

      目前,本公司直销机构可办理本基金B级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以及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010-684586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4号双井乐成中心B座1层102(100022)

      电话:010-67718442/49

      传真:010-67718470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35号(富贵园购物中心)首层东区F1-3(100062)

      电话:010-67146300/400

      传真:010-67133146

      (7)北京世纪城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时雨园甲2-4号(100097)

      电话:010-88892832/33/35

      传真:010-88892830

      (8)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一期B座01(100089)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9)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洛克时代广场A座一层(100101)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10)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122楼博泰国际商业广场一层F-36号(100102)

      电话:010-64743055/2505/0335/5375

      传真:010-64746885

      (11)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12)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1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4)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115号一层(200135)

      电话:021-68547366/7566/7586

      传真:021-68547277

      (15)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08室(51804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6)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69号江苏保险大厦一楼(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7)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8)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180号(君玥公馆)A座首层(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

      传真:020-38067232

      (19)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79-B号协和新世界一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1058/1152

      传真:020-38461077

      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B级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适用于A级、B级基金份额,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2、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业务,开通时间、业务规则等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A级份额仍适用本基金已开通的基金转换、定期定额等业务及有关业务规则,A级份额的代销机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原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份额类别设置、销售服务费等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将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更名为华夏货币市场基金,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原基金合同全文的修订

      1、将基金管理人修订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中信”修订为“华夏”。

      2、根据《关于在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中启用新基金简称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9]15号),将“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修订为“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将《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二、对原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订

      在本部分增加“(十)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内容如下:

      “1、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级和B级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A级份额和B级份额的数额限制及相关规则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各类别的费率水平、数额限制和相关规则,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披露。”

      三、对原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修订

      将“(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基金销售服务费”修订为: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四、对原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修订

      将“(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第4点修订为:“在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与赎回款项一起结算并支付。在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满足最低持有限制,其账户内的基金收益不结转。”

      将“(十三)基金的转托管”修订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交易账户间的转托管手续,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五、对原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修订

      将“(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第3点修订为:“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则为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则直至累计基金收益为正的月份,方为持有人增加基金份额。在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不论其持有是否满一个月,其账户内累计的基金收益将立即结算,并随赎回款项一起支付给投资者,如本月内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在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满足最低持有限制,不结算基金收益,而是待全部赎回时再一并结算基金收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第4点删除“另外除了每月的例行收益结转外,每天对涉及有赎回等交易的账户进行提前收益结转,处理方式跟例行收益结转完全一致。”

      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修订

      1、增加“六、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之后的章节序号顺延),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级和B级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

      (三)A级基金份额与B级基金份额之间的类别转换规则

      1、投资者类别转换的两类基金份额必须存管在同一销售机构。

      2、类别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3、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B级基金份额,单笔转换的最小份额为500万份。B级基金份额转换为A级基金份额,单笔转换的最小份额为100份。

      4、A级基金份额与B级基金份额之间的类别转换不收取转换费。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类别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类别转换的成交情况。投资者需注意,若投资者在T日提交了份额类别转换申请,则T+1日投资者对份额类别转换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若有)等申请将确认失败,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A级、B级基金份额的具体销售机构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将在份额类别转换业务开通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开放基金份额类别转换的具体时间及销售机构。

      A级、B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交易申请无效或被确认为错误类别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各类别的费率水平、数额限制、相关规则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销售机构,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披露。”

      2、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中第1点修订为“A级基金份额每笔申购申请不得低于1,000.00元,B级基金份额每笔申购申请不得低于5,000,000.00元。

      3、将“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基金销售服务费”修订为: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对《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2012年12月1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