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3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7号文核准。棒杰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8.10元/股,并于2011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0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670万股。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实施了10转增5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转增后的股份数增加至10,005万股。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股份总额为10,005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7,5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其近亲属关联方陶建锋、陶士青、楼存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张骞、程坚强、傅君君、胡关跃、韩梅、陈秀君6名自然人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均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管人员的胡关跃、张骞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3,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8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自然人股东。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 |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张骞 | 4,650,000 | 4,650,000 | 注1 |
2 | 程坚强 | 3,000,000 | 3,000,000 | |
3 | 韩梅 | 1,920,000 | 1,920,000 | |
4 | 陈秀君 | 1,500,000 | 1,500,000 | |
5 | 胡关跃 | 1,500,000 | 1,500,000 | 注2 |
6 | 傅君君 | 1,245,000 | 1,245,000 | |
合计 | 13,815,000 | 13,815,000 |
注1注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骞、胡关跃,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时代证券认为,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新时代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