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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提示性公告
    2012-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SST天海 ST天海B 公告编号:临2012-050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件基本情况

      本公司曾披露过与汕头市泓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930万元人民币诉讼情况,案由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广州海事法院此后作出裁定,对本公司集装箱船舶“天顺轮”予以扣押。

      二、相关诉讼情况。

      本公司于日前收到广州海事法院(2012)广海法初字第79-16号裁定书。由于广州海事法院所裁定标的“天顺轮”已在裁定执行前出售,故原告汕头市泓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重新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提供担保。广州海事法院认为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裁定如下:

      查封被告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楼801室-810室房地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投资者可参阅相关公告。

      四、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判决,故尚无法判断对本公司的最终影响。

      本公司B股股票将于明日复牌。由于本公司已启动股改程序并已经进入股东沟通阶段,故A股股票明日将继续停牌。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