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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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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2012-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2-064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峰靖江物流”)41%的股权,其中本公司将持有的三峰靖江物流25%的股权按评估价值转让给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轮船集团”),转让价格为2.622亿元;本公司将持有的三峰靖江物流16%的股权按评估价值转让给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投集团”),转让价格为1.678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书面议案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取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本次交易将实现投资收益3.06亿。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17日,本公司与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三峰靖江物流25%的股权按评估价值转让给重庆轮船集团,转让价格为2.622亿元;同日,本公司与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三峰靖江物流16%的股权按评估价值转让给重庆能投集团,转让价格为1.678亿元。

    (二)本次资产出售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书面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出售三峰靖江物流股权,旨在对公司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进一步突出核心业务,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改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集中优势发展主业。本次资产出售的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以评估值为依据,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转让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尚需取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渝中区道门口21号

    法定代表人: 曾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日期: 1955年9月5日

    注册资本:83872.985626万元

    注册号:500000000004116 1-1-1

    经营范围: 仓储(不含危险品),船舶修造,船舶物资供应,销售钢材、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发射和接收设备)、铸锻件及通用零配件、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百货、建筑材料和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房屋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乐山至宜宾、新市镇至宜宾、重庆至宜昌省际普通客船运输、重庆至宜昌省际高速客船运输;水路货物运输:长江重庆至宜昌省际载货汽车滚装船运输,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长江集装箱外贸内支线班轮运输;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四)(以上经营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定经营期限从事以营);(以下仅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载货汽车滚装船、普通货船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在港区内提供货物(砂石)装卸服务。

    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

    2、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住所: 渝北区洪湖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蒲恒荣

    企业类型: 国有经济(法人)

    成立日期: 1989-05-16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注册号: 500000100000048 1-3-1

    经营范围: 从事投资业务,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煤炭批发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6月7日),城市天然气经营(此项经营范围仅限下属具有经营资格的子公司经营)。

    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

    (二)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1、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该公司致力于主业结构调整。一是将主要亏损源的海运产业板块全部关闭,集中力量发展长江内河航运。二是重点发展长江化危品运输,三年来,建造化危品船舶14艘,运力5.5万吨,目前化危品板块年盈利1600万元。三是滚装转型发展,通过发展滚装港口增强行业控制力,同时联系大客户实现酒车、大件、甩挂等高附加值货运车辆组织,年度盈利能力达到3000-5000万元。四是散货运输大客户战略,长江散货运输竞争最为激烈,该公司实施了大客户战略,签订了重钢、涪陵化工、化医集团、粮食集团、商投集团等一批大客户,集中围绕提供大客户物流服务方案开展营销,不仅盘活了自有船队,同时控制大量社会运力开展运输生产。在今年长江散货运输全行业亏损局面下,该公司依然实现了散货板块盈利。五是集装箱运输开展节能降耗,通过新建低排放、低耗能、高运效的新型船舶,同时加大管控力度,实现航运成本最低化,一举增强市场竞争力,六是城市轮渡转型发展水上旅游客运,该公司集中围绕市内水上观光游产业布局,并成为该行业领军企业,成功实现城市轮渡转型,从原依靠财政补贴的亏损单元,扭转成为盈利板块。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总资产13.78亿元,净资产5.63亿元,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4.8亿元。

    2、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60亿元,2011年末,资产总额567亿元,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4个,参股公司15个。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有员工75000多人。其中,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500多人。该公司主要从事能源项目投资、能源产品生产、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综合服务,以煤炭、电力、燃气为主,兼营基本建设、房地产、火工产品、建材、机械、物流等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生产经营,是重庆市大型投资与产业混合型集团之一,是重庆市最大的综合性能源投资开发和生产经营企业。

    近三年来,该公司的主营业务煤炭、燃气、电力有较大增长,其中煤炭产量分别为1157万吨、1684万吨、1958万吨;燃气分别为171195万立方米、186251万立方米、200442万立方米;发电量分别为319371万千瓦时、360241万千瓦时、385966万千瓦时。截止2011年底,该公司营业收入261亿元,净利润37758万元。

    (三)交易对方与重庆钢铁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重庆轮船集团及重庆能投集团与本公司依《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4之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高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及10.1.6规定之关联关系;本公公司与交易对方亦不存在其他关于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1年末,重庆轮船集团的资产总额13.78亿,净资产5.63亿,营业收入14.8亿,净利润-9755万。

    截至2011年末,重庆能投集团资产总额573亿,净资产203亿,营业收入261亿,净利润3.8亿。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三峰靖江物流41%的股权,其中本公司向重庆轮船集团转让三峰靖江物流25%的股权,向重庆能投集团转让三峰靖江物流16%的股权。

    2、本公司合法拥有三峰靖江物流41%的股权并享有对该等股权完整的处分权,且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请求、判决、不利权益、债务负担及任何第三人权利。

    3、三峰靖江物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靖江市新港园区康桥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仁生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2日

    经营期限:无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货物装卸);货运代理(代办);货运配载;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及金属矿销售;运输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评估基准日,三峰靖江物流的股东名称及出资金额、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股权比例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53,000,00051%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84,000,00028%
    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10%
    江苏新杨子造船有限公司15,000,0005%
    靖江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05%
    靖江市天骄物资有限公司3,000,0001%

    4、关于三峰靖江物流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产权瑕疵:011年8月31日,三峰靖江港务公司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西来镇丰产村焦港东侧XM-09地块国有仓储建设用地,面积290,490.00平方米;三峰靖江港务公司仅提供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复印件,评估人员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查询到该供地结果信息;截至2012年5月31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证目前正在办理之中。本次评估是以三峰靖江港务公司对前述土地使用权完全拥有产权为假设前提,未考虑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以及完善产权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对评估值的影响。

    2)抵押担保:三峰靖江港务公司以位于靖江市西来镇焦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287,10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靖国用(2011)第68号)作为抵押物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取得借款5,80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5月31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5,800.00万元。

    3)根据三峰靖江港务公司书面说明:“三峰码头工程项目概算投资136,962.31万元,根据目前投资情况预计三峰码头工程项目需投资136,322.24万元。”本次转让股权所作之评估按三峰码头工程项目总投资136,322.24万元(含加工中心土地使用权投资)测算,若未来竣工结算与前述总投资有重大差异,应相应调整评估结论。

    (二)三峰靖江物流的主要财务数据

    1、三峰靖江物流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时间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2012 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880,934,550.721,083,829,463.90
    负债总额580,919,848.22783,796,604.01
    资产净额300,014,702.50300,032,859.89
    营业收入193,109,940.57241,781,521.26
    净利润14,702.5018,157.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702.5018,157.39

    注: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公司目前收入是开展铁矿石贸易业务取得的,2011年为193,109,940.57元,2012年1-9月为241,781,521.26元。目前该公司的港务码头已处于试运行阶段。

    三峰靖江物流201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三峰靖江物流最近12个月内资产评估及股本变动情况

    三峰靖江物流最近12个月内除本次资产评估外未进行过资产评估,亦未进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改制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公司聘请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评估”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之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联合颁发之编号为0230015001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证明其具有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资质。)以2012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股权进行了评估(以下简称“本次评估”),并出具了重康评报字(2012)第221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次评估的重要假设前提包括但不限于:

    1.一般假设

    (1)评估结论所依据、由三峰靖江物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为可信的和准确的。

    (2)三峰靖江物流持续经营,合法拥有、使用、处置资产并享有其收益的权利不受侵犯;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评估环境假设

    (1)评估对象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动;

    (2)评估对象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动;

    (3)与评估对象有关的利率、汇率、物价水平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动。

    3.公开交易条件假设

    有自愿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1)评估对象按照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有意向的购买方理性地报价,平等、独立地参与竞价。

    (2)与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的交易相关的权利人、评估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及其关联人,均不享有对评估对象的优先权,也不干涉评估对象的交易价格。

    4.预期经营假设

    (1)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三峰靖江物流如期实施提供的投资、投产计划和经营政策等不作重大调整;在正常情况下预测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在未来经营中能如期实现。

    (2)三峰靖江物流三峰码头工程项目按计划投资进度和计划工期进度竣工并正常投入运营(该项目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

    (3)本次评估所涉及的企业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能顺利取得或长期延期。

    (4)三峰码头均按吞吐量为3000万吨/年设计和施工,根据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三峰港务物流码头工程的说明》:三峰码头建成投产并按设计配备所有机械设备后,码头区可形成4513万吨/年的总通过能力,其中散货进口2445万吨/年、散货出口1431万吨/年及钢铁件杂进出口637万吨/年;散货堆场总储量为1643466立方米,可满足散货24天的堆存要求,堆场堆存容量为213.7万吨;件杂堆场实际布置面积为27455m2,可满足件杂货7天的堆存要求,一次最大堆存容量为7.2万吨。根据三峰靖江港务公司书面说明:“三峰靖江港务公司三峰码头计划按照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关于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三峰港务物流码头工程的说明》建成投产并按设计配备所有机械设备。随着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逐步到位,三峰码头2012年下半年投入试运营,预计2013年初正式投入运营达到1500万吨/年的吞吐能力,2014年初达到3000万吨/年的吞吐能力,2016年初达到4500万吨/年的吞吐能力。”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根据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关于三峰码头通过能力的说明》,三峰靖江物流三峰码头的吞吐能力达到4500万吨/年;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政府与重钢股份公司2009年12月签订的《重钢靖江物流基地投资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和《重庆股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货物装卸等服务的双边协议》(该两项协议均为长期有效)能顺利全面执行;管理团队及员工持续有效地经营和管理公司的业务及资产。

    (5)三峰靖江物流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能顺利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料和能源等,三峰靖江物流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主要原辅料、能源的供应及价格无重大变化;三峰靖江物流的客户也不会长期拖欠三峰靖江物流的款项。

    (6)本次评估测算各项参数取值均未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7)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保持为目前的水平。

    (8)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末。

    (9)三峰靖江物流资本结构将维持在目前行业的资本结构水平。

    (10)三峰靖江物流能够按照资金需要顺利融资。

    (11)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认为上述假设依据合理有效(详见“评估报告”)。

    2、公司董事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谨慎审查了华康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主要假设依据,认为华康评估用于本次评估的假设依据是合理的。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华康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华康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在预期企业未来收益基础上作出的,而资产评估基础法侧重企业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因评估方法侧重点的本质不同,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范围不同,造成评估结论的差异性。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三峰靖江物流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5月31日,三峰靖江物流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6,710.94万元,负债总额86,707.47万元,净资产30,003.47万元。经本次评估,资产总额159,254.40万元,负债总额79,328.38万元,净资产79,926.02万元,评估增值49,922.55万元,增值率166.39%。采用收益法对三峰靖江物流进行评估,三峰靖江物流全部股东权益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 104,738.57 万元。

    本次评估对象为三峰靖江物流港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因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该方法是从收益的角度出发,将三峰靖江港务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根据预期收益折现求得三峰靖江港务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避免会计利润和现金红利的缺陷和限制,准确把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以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作为预期收益。根据本次选取的评估模型,预期收益采用企业营业活动产生的权益自由现金流量。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分别对三峰靖江码头公司的权益自由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股权自由现金流分为明确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和明确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根据三峰靖江码头公司营业执照所载,公司经营期限为无限年期,公司系经营港口码头的企业,港口码头作为一个地区的基础设施,评估人员认为在其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基于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我们采用永续的方式对公司未来收益进行预测,即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经营年期。根据公司营业收入、各项成本费用及税金等情况,明确的预测期确定为2012年6月至2020年12月。(详见评估报告)

    三峰靖江物流所属行业为港口码头行业,其三峰码头处于长江三角洲区域,拥有长江深水岸线,7万吨级海轮泊位(水工结构均按停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三峰靖江物流股东对三峰码头装卸货物形成了产、运、销,货、港、航于一体的产业链,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客户和业务资源优势明显,未来收益较为稳定。因此,华康评估认为,收益法评估结论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三峰靖江物流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即三峰靖江物流股东全部权益在2012年5月31日的评估值为 104,738.57 万元,比较符合评估对象的特征并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

    (四)其他

    1、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2、三峰靖江物流的其他股东已出具书面承诺,就标的股权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与重庆轮船集团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2012年12月4日,本公司与重庆轮船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交易价格

    本公司拟向重庆轮船集团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峰靖江物流25%的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公司向重庆轮船集团转让三峰靖江物流2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622亿元(大写:贰亿陆仟贰佰贰拾万元)。

    (3)支付方式

    重庆轮船集团应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本公司应在收到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轮船集团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有权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分别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

    除非不可抗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与重庆能投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2012年12月4日,本公司与重庆能投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交易价格

    本公司拟向重庆能投集团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峰靖江物流16%的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公司向重庆能投集团转让三峰靖江物流16%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678亿元(大写:壹亿陆仟柒佰捌拾万元)。

    (3)支付方式

    重庆能投集团应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本公司应在收到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向重庆能投集团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有权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分别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

    除非不可抗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交易对方财务状况正常,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三峰靖江物流将保留全部原有职工;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峰靖江物流的全部原有债权债务仍由其承担;从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登记日,三峰靖江物流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由三峰靖江物流原全体股东按照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共享。

    2、对于本公司财务的影响:出售该股权能快速收回投资成本,实现高额投资收益,增加本公司净资产。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快速收回投资成本,本次交易将实现投资收益3.06亿。

    2、三峰靖江物流的财务状况优良,其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截至本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0.8亿元人民币,担保到期后公司将相应解除担保责任,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增加本公司的担保风险。其原因是,本公司正与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就三峰靖江物流担保一事进行协商,拟变更担保合同按照股权转让后的各股东持股比例对其进行担保,或是新股东按照相应比例对我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本公司会及时分析和评价其资产状况、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制订风险控制措施,以相应减少本公司的担保风险。

    3、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对本公司此次交易进行关注。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书面决议

    2、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1%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2-065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书面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11月23日向本公司各董事发送签署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书面议案——《关于减持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的提议,并要求于12月3日前将签署意见反馈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会议应收到董事签署意见9份,实收到9名。该书面议案由董事长邓强先生发起。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人民币4.3亿元减持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1%的股权(其中:以人民币2.322亿元向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转让25%的股权,以人民币1.678亿元向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转让16%的股权),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减持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