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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贤成矿业 公告编号2013-00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6人,通讯表决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贤成矿业 公告编号2013-00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6人,通讯表决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联维亚”)为保证公司日常经理管理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王广京先生友好协商,向其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借款期为七个月,由我公司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我《公司章程》之规定,此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梅州市联维亚公司,为本公司拥有66.84%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另梅州市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持有33.16%的股权。梅州市联维亚成立于2007年6月23日,注册住所:梅州市江南路56号综合大楼西侧附楼四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6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兴办实业;投资咨询;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梅州市联维亚于201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1,617.1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65.3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151.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78%;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的2012年第三季度,梅州市联维亚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01.4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梅州市联维亚借款伍佰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相关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梅州市联维亚为本公司拥有66.84%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此次担保有利于支持其获得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且梅州市联维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