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浙商稳健份额
2013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关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浙商稳健份额
2013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浙商稳健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浙商稳健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计算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后次年起每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封顶条款”:当[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大于12%的时候,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按12%计算。
鉴于2013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因此浙商稳健份额2013年度约定年收益率为6%(=3%+3%)。
风险提示:
1、在本基金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浙商稳健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下调后,浙商进取份额的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增加;
2、本基金之浙商稳健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浙商稳健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z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4日
浙商基金2012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
基金资产净值等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旗下四只开放式基金2012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2012年12月31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 代码 | 基金 名称 | 基金 托管银行 | 基金 资产净值 | 基金 份额净值 |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
688888 |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29,298,500.24 | 0.903 | 0.903 |
166801 |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2,255,126.68 | 1.020 | 1.020 |
166802 |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9,164,771.80 | 0.964 | 0.964 |
150076 |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浙商稳健份额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376,299.05 | 1.042 | 1.042 |
150077 |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浙商进取份额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074,282.04 | 0.886 | 0.886 |
686868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3,283,087.02 | 1.011 | 1.011 |
686869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038,523.82 | 1.009 | 1.009 |
以上数值均已经托管银行复核,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