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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0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邮件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公司董事9名,参与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次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

    1、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申请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有关的各项手续。

    公司取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尚需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开展此项业务,还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额度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同业拆借额度,并择机进行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最高拆借限额不超过《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规定额度及期限;

    2、在满足《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规定的总额度不超过净资本80%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净资本变化情况向主管机关申请调增或调减拆借总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

    1、公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

    2、公司初始申请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

    3、在满足《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总额度不超过公司净资本60%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净资本变化情况向主管机关申请调增或调减发行总额度;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体决定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和发行方式(招标方式或簿记建档方式)。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公司2013年度自营投资额度为:

    1、公司自营投资总金额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300%;

    2、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总金额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60%,其中,A股方向性投资2013上半年每日持仓余额不高于15亿,2013年下半年每日持仓余额不高于10亿;

    3、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额度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240%;

    4、2013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最大可承受风险限额为:不超过投资总额(跨年度持仓产品以上年末持仓市值为计算依据)的12%;2013年度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的最大可承受风险限额为:不超过自有资金投资总额(跨年度持仓产品以上年末市值为计算依据)的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2、增加代销金融产品经营范围并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增加代销金融产品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手续。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核准公司增加代销金融产品经营范围后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月2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公司24层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关于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0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14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不提供网络投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会期半天

    4、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公司24层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14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3年1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郁柳、谭剑伟

    电话:0731-85832367

    传真:0731-85832366

    邮编:410015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见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议案   

    注: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